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永安市2023年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3-06 17:01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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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2021〕49号)及《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耕地抛荒和“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明委振兴组〔2022〕1号)文件要求,按照种植户(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村级确认、公示,乡镇(街道)审核上报等流程,现将我市2023年规模种植双季稻及抛荒复垦种植粮食作物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来电来访反馈。

  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548号

  电话:0598-3833072(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公示期限: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

  附件:永安市2023年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申请汇总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附件

永安市2023年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申请汇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种植所在地

补助主体

(种植户)名称

核定补助种植面积(亩)

补助

金额(元)

身份证

(信用代码证)

一卡通/开户行账号

备注

1

大湖镇

百叶车村

永安市大湖镇欣杰家庭农场(赖世丁)

60

6000

350481********6014

90304*************4378

水稻种植

2

大湖镇

冲二村

永安市大湖镇新众诚农民专业合作社(苏奕国)

107.1

10710

350481********6010

90304*************9889

水稻种植

合计

 

 

 

167.1

16710

 

 

 

 

  注:

  1.补助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的需写明主体全称和联系人。

  2.种植所在地明确到村。

  3.补助标准每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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