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指南

日期:2021-08-17 09:16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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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二)自愿提出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通过线下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或手机App向机具使用地农机中心或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自主提出补贴申请。 

  (三)受理补贴申请。永安市农机中心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 

  (四)审验公示信息。永安市农机中心按照要求完成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并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示补贴申请信息。 

  (五)兑付补贴资金。永安市财政局审核农机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六)公开并留存资料。补贴资金兑付后,在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准确地公开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对补贴申请材料、补贴机具核验材料、补贴资金兑付材料等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5年。 

  三、补贴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补贴办理地址:1.永安市农业机械推广中心(永安市烟草局斜对面,永安市燕江南路1206号四楼农机购置补贴窗口)。2.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一楼办事大厅农机购置补贴窗口。 

  (二)联系电话:0598-38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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