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提升建设项目(续建)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创建的通知》(闽农经〔2023〕8号)等文件精神,省上下达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继续由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永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提升建设项目(续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止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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