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二)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要求,永安市农大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专家组的验收,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
公示电话:0598—3814707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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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实施 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 |
财政补助 资金 (万元) |
实施 地点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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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市农大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
1.拆卸式轻钢保温结构密集烤房4座(含升降烟梁、成套设备)23.2万元; 2.钢屋面建设和4座烤烟房设施完善施工7.8万元; 资金合计:31万元。 |
30 |
贡川镇龙大村 |
罗治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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