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永安市省级全程可追溯规范化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1号),下达我市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1个,专项资金50万元。福建明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建设任务,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216.65亩灵芝种植基地,配备了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所需设备及软件,建设了展示中心约87平方米,制作了企业宣传材料,该项目于2025年6月6日经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验收为合格。
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7月3日至7月9日(五个工作日),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0598-3833473进行反馈。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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