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2年5月)

日期:2022-06-08 08:33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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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永市监执处字〔2022〕20号 永安市珍珍休闲小屋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永安市珍珍休闲小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81MA3379HX6X  陈添鑫  2022年3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永安市南山路666号-8的永安市珍珍休闲小屋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着有售标注“低调含片”、“后悔药”、“老司机含片”等低俗字眼的压片糖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购进单盒包装的压片糖果属于预包装食品,未标注净含量、规格等信息。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2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的规定,标注的“低调含片”“后悔药”“老司机含片”等称谓信息是印制在食品预包装之上,且与食品包装物不能分离,属于“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的食品标签范畴,包装标注信息与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及“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不相符。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了18小盒,剩余6小盒(“低调含片”2小盒、“后悔药”2小盒、“老司机含片”2小盒)被我局查扣,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24元,违法所得为4.5元。

当事人购进预包装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预包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当事人购进的预包装食品未标注净含量、规格等信息,也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标签标注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

2.没收标注“低调含片”“后悔药”“老司机含片”的压片糖果6小盒;

3.处5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22年5月17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2 永市监执处字〔2022〕21号 永安市莲华文具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永安市莲华文具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81MA2Y8L1L0X  徐春林  2022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永安市南溪路575号的永安市莲华文具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售卖标注“猛吃不肥丹”、“老司机含片”、“长生不老含片”、“装逼散”、“后悔药”等低俗字眼的压片糖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购进单盒包装的压片糖果属于预包装食品,未标注净含量、规格等信息。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2.2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的规定,标注的““猛吃不肥丹”“老司机含片”“长生不老含片”“装逼散”“后悔药”“变温柔颗粒”等称谓信息是印制在食品预包装之上,且与食品包装物不能分离,属于“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的食品标签范畴,包装标注信息与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及“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不相符。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了8小盒,剩余16小盒(“猛吃不肥丹”3小盒,“老司机含片”3小盒,“长生不老含片”2小盒,“装逼散”3小盒,“后悔药”2小盒,“变温柔颗粒”3小盒)被我局查扣,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24元,违法所得为2元。

当事人购进预包装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预包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当事人购进的预包装食品未标注净含量、规格等信息,也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标签标注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元;

2.没收标注“猛吃不肥丹”“老司机含片”“长生不老含片”“装逼散”“后悔药”“变温柔颗粒”的压片糖果16小盒;

3.处5000元罚款。

主动履行2022年5月8日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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