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6-22 10:05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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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8〕8号)和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3〕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养老〔2019〕87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完成福彩公益金补助重点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的通知》和《永安市福彩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项目福彩公益金补助金额,项目建设任务等。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安排和项目资金的申报和程序审批,有效促进各类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的监管。 

  二、2021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公益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确保福彩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021年,福彩公益金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挤占挪用,不扩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无滞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民政事务管理等社会公益项目。2021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收入123.2万元,截止2021年底已使用112.7万元,结余10.5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113.93万元,结余9.27万元,具体如下: 

  1.下达2021年民政事业类补助(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7万元,2021年12月支付3.5万元,结余3.5万元,项目待验收拨付。 

  2.结算2020年及下达2021年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拨入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支出7.6万元,无结余。 

  3.下达2021年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服务资金:拨入省级补助资金43.5万元,支出43.5万元,无结余。 

  4.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拨入省级补助资金58.1万元,支出58.1万元,无结余。 

  5.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补助(幸福院建设)资金5万元,资金于2021年12月底到达,结余5万元,目前正在支付申请中。 

  6.下达2021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能力建设资金2万元,于2022年6月份支付1.23万元,结余0.77万元,待项目完成后支付。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资金使用面广。资金使用情况显示,涉及的补助对象有困难群众、运营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因部分机构和建设主体积极主动性存在差异,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参差不齐、补助申请材料上报缓慢,造成部分资金拨付滞后现象。 

  (二)项目后期管理维护缺乏保障机制。有关社会福利项目的设施建设虽已基本完成,但是由于缺乏管护资金,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得不到有效保障,还需要群策群力,多方筹集资金保障后续的运营和维护。 

  (三)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受今年初的疫情影响,原本的项目收尾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导致最后补助手续不齐无法拨付。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项目监督。跟踪项目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序时、进度和质量要求施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项目任务,对已完工项目抓紧验收拨付资金。 

  (二)加强资金监管。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付项目资金额度,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确实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确保所有项目资金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 

  (三)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政(村)务公开栏,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告,确保各项目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永安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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