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我市临时救助工作简况

日期:2018-04-25 15:40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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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及时对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一季度共救助困难群众15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 18.8万元 。拟定了重新修订出台《永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二是用好用活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政策作用,重新修订《永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方案。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提升:加大特困人员、孤儿的救助力度。对患有重病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给予全额救助;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住院,如果需一对一雇护工的,住院时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地的乡镇(街道)报告,经同意后签订雇工护理协议,护理费按实际住院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00元补助,年度累计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标准。重新修订出台的暂行办法,从医疗、意外事件、助学、助困、助老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救助标准,视情形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特困人员适当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ƒ改变进临时救助方式。为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充分体现“救急难”,对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和村(居)民主评议(村居两委)、公示的情况审批,并报市民政局备案。所需资金按一定比例下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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