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我市临时救助工作简况

日期:2018-07-17 11:53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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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用好用活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政策作用,于6月重新修订《永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提升:一是加大特困人员、孤儿的救助力度。对患有重病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给予全额救助;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住院,如果需一对一雇护工的,住院时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地的乡镇(街道)报告,经同意后签订雇工护理协议,护理费按实际住院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50元补助,年度累计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二是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标准,从医疗、意外事件、助学、助困、助老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救助标准,视情形实施分类救助。对低保、特困人员适当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比例。三是改变进临时救助方式。对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公示审批。今年1-6月共救助困难群众2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7.68万元,进一步解决了困难群众因灾、因病等造成的临时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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