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办事指南】2023年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日期:2023-09-11 15:25 来源:永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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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一)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对象范围为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非义务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支出过大超过其家庭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导致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支出较大的,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

  申请材料:1、临时救助申请书;2、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书;3、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5、家庭(个人)或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应证件、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相关材料齐全后提交核对、民政办人员入户调查→村居评议→审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乡镇(街道)或市民政局审批→发放救助金。

  2023年救助标准:在实施临时救助时,应根据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数、困难原因、程度、种类、时长等因素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实际需要,同时统筹考虑本年度已获得其他社会救助和各种补偿、赔偿情况,合理确定每个家庭或个人的救助金额。

  咨询电话:0598-362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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