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发布问题化妆品通告的通知(2021年第53号)

日期:2021-08-03 08:40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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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7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假冒化妆品通告(2021年第53号),请在日常监管中注意排查相关产品,如有发现请依法予以查处。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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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21.53号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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