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2-12-30 16:05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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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市卫生健康局“三定”规定,参照《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明卫〔2019〕145号)文件,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市卫健局权责事项共277项 ,其中:行政许可13项,公共服务10项,行政处罚143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监督检查54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裁决1项,内部审核(审批)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41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1: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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