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司法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01-13 15:29 来源:永安市司法局
| | | |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市司法局“三定”规定,参照《三明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依法明确市司法局权责事项共53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23项。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所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司法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