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2023年前三季度行政处罚法人公示情况
日期:2023-10-12 16:37
来源: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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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模板 | ||||||||||||||||||||||||||||
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永安市鑫天上人间娱乐馆(吴儒健) | <2> | 92350481MAC77N8588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吴儒健 | 选填 | 选填 | (永)文综罚字〔2023〕1号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2023年3月13日15时55分,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刘森伟(130****1002)、徐健(130****1007)、黎耀(130****1008),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永安市江边水文站旁江滨路331号的永安市鑫天上人间娱乐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位于建筑物一、二层,场所包间内安装有歌曲点唱设备。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未悬挂《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让该场所现场负责人郑建华提供《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其表示《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营业执照》也不在现场,证照现场均无法提供。执法人员在该场所收银台抽屉中发现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酒水单共116张,酒水单上记录了消费的包间号、消费时间、消费项目和消费金额。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第二十条 |
罚款 | 责令其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对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取缔,并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 0.3 | 无 | 无 | 2023年3月28日 | 2099/12/31 | 2024年3月28日 |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 11350481MB1988604C | 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12350481574749328E | 选填 |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永安市辉煌KTV(余文窕) | <2> | 92350481MA2YQF9957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余文窕 | 选填 | 选填 | (永)文综罚字〔202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2023年4月7日20时20分,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刘森伟(130****1002)、黎耀(130****1008)会同永安市公安局民警赖荣荣(警号:62**00)对永安市燕江东路626号的永安市辉煌KTV进行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在该场所经营者余文窕的陪同下对该场所包间进行巡查。该场所位于建筑物一层,亮证营业,共有7个包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81MA2YQF9957,《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350481160023。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场所601包间有1名未成年人。通过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具的《人口信息页》显示这名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如下:黄某琦,女,出生日期2018年6月7日,身份证号:44142220180607XXXX。该场所未收取未成年人钱款,没有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警告、罚款 | 责令其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无 | 无 | 2023年5月16日 | 2099/12/31 | 2024年5月16日 |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 11350481MB1988604C | 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12350481574749328E | 选填 |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永安凯奇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 <1> | 91350481091365039D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王珍珍 | 选填 | 选填 | (永)文综罚字〔202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2023年4月7日21时45分,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沈和平(130****1003)、徐健(130****1007)会同永安市公安局民警钟祝照(警号:62**08)对永安市含笑大道2438号奥体国际24#楼三、四层的永安凯奇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在该场所现场负责人王志龙的陪同下对该场所包间进行巡查。该场所位于建筑物三、四层,亮证营业,共有60个包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091365039D,《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350481160024,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场所超市内有两名未成年人。通过永安市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显示两名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如下:肖某蕾,女,出生日期2009年5月31日,身份证号:35048120090531XXXX;肖某怡,女,出生日期2010年6月29日,身份证号:35048120100629XXXX。该场所未收取未成年人钱款,没有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警告、罚款 | 责令其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无 | 无 | 2023年5月16日 | 2099/12/31 | 2024年5月16日 |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 11350481MB1988604C | 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12350481574749328E | 选填 |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永安市雷亚酒吧(吴国强) | <2> | 92350481MA2YQ8FP55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选填 | 吴国强 | 选填 | 选填 | (永)文综罚字〔202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2023年4月24日,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收到《永安市公安局关于移送永安市雷亚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线索的函》(永公函〔2023〕189号)。函件中显示永安市公安局在办理李某灵被殴打案过程中发现,李某灵(女,身份证号41032920080219XXXX)于2023年4月14日凌晨0时许在永安市雷亚酒吧VIP888包间内进行娱乐活动。随函件还附有2023年4月14日永安市雷亚酒吧监控视频证据资料光盘及询问笔录(李某灵)复印件。根据我机关后续调查,现已查明永安市雷亚酒吧于2023年4月13日允许李某灵(未成年人)进入其场所包间并逗留至4月14日零时许被民警发现。该场所未收取未成年人钱款,没有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警告、罚款 | 责令其改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无 | 无 | 2023年6月30日 | 2099/12/31 | 2024年6月30日 |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 11350481MB1988604C | 永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12350481574749328E | 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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