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永政办〔2020〕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鉴于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名称和职能发生变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118号)同时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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