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永政规〔2022〕8号

  鉴于三明市气象部门的气象通报,11月1日13时至2日08时,在三明市人工影响天气区域指挥中心的指挥下,永安气象局派出4支作业队伍前往小陶、洪田、西洋、上坪等乡镇,在小陶和西洋成功开展2次人工增雨作业,发射火箭弹6枚,全市普降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全市范围内森林火险等级已降低。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终止2022年第6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响应的通知》(明森防指〔2022〕18号),经研究决定,现解除2022年10月30日发布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永政规〔2022〕7号),各单位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特此通告。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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