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规〔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安市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3〕379号)文件精神,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知》(明政办〔2023〕2号)、《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委办〔2023〕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自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在全市流域范围内开展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围绕全市流域范围内水质预警,根据全地域、全行业排查出的水土流失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促使水土保持体制更加健全,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力争至2023年底水土流失率降低至7.70%,2025年进一步降低至7.50%以内。

  二、攻坚任务

  (一)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1. 严格落实审查审批。严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对不符合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规定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受理前部门初审,符合大纲要求后再行受理组织技术审查,并通过实施“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两单制管理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 加强承诺制管理。对编制报告表的项目以及实施区域评估管理的工业园区项目、“农村四好公路”告知承诺制项目,严格开展方案文本与现场实际情况抽查检查以及建后自主验收备案复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永翔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3. 加强监督检查。按照《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监督检查计划》(永水利〔2023〕14号)有关内容,对我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对于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实施行政指导、限期整改、回头看、整改反馈等全链条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永翔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4. 落实“未批先建”执法。及时掌握未批先建线索,向项目业主开具《行政执法建议书》,责令其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对相关违法行为依照赋权相关要求由属地乡镇(街道)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永翔集团,永安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5. 加大验收核查力度。针对我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存在“久拖不验”“建设周期不实”“分阶段施工”“未验先投产”等现象,加强行政指导,由小到大、由易到难、有序推进验收工作;同时加强验收核查,严控验收资料质量,按照两单制管理,坚决查处编制不实验收结论行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永翔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二)提升基层管理水平

  1. 促进基层履职。加强基层干部业务水平,针对下放执法权限进行行政指导,积极落实“师带徒”,市水利局联合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形成属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提升基层服务。针对群众关心的水土流失问题,及时研判、答疑;针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及时制止、限期整改;针对违法违规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项目,指导基层执法、督促问题改正。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强化基层宣传。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开展水土保持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教育,提高震撼感和震慑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根植水土保持理念。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三)加快流域典型水土流失问题整治

  1. 针对全市范围内大量竹山果园开发、林竹砍伐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加强农田土地开发管理以及严控林竹果园山路便道的开发,强化临时用地审批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发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针对公路工程边坡侵蚀、冲蚀、崩塌造成的雨后明显水土流失问题,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施工,以及维护过程中水土保持临时措施的布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交发集团,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安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针对雨天水土流失严重问题,及时组织边坡地灾崩塌面清理,坡面采取临时苫盖、植物措施或边坡支护措施,避免裸露崩塌面持续恶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针对园区、集中区部分用地长期闲置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裸露用地治理,结合坡度实施合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裸露坡面临时苫盖、拦挡措施解决。

  责任单位:永翔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

  5. 针对临河涉河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沙袋围堰、截排水、沉砂措施、临时拦挡、苫盖措施布设,强化临时堆土场管理。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针对城区周边生产建设项目、土石方消纳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加强在建项目施工过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临时措施的布设,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日常水土保持监管。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文创园、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永翔集团,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强化水土保持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统筹推进全市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督办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园区要对照职责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制定细化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清单、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切实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深化联席联动。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常态合作和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掌握新建项目动态并发现水土流失问题。强化联合检查督导,定期开展复核与“回头看”检查,跟踪督办进展,通过行业管控,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人为水土流失限制在最小范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乡镇(街道)和各攻坚目标责任单位要结合《水土保持排查问题清单》(附件2)开展监管工作,建立水土保持问题清单台账,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整改落实,完善水土保持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汇总攻坚目标推进和辖区企业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开展现场核查,于每月25日向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站书面报送《水土流失问题整改记录台账》(详见附件3)。市水利局要每季度定期召开水土保持落实情况会议,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督办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水土保持落实情况的分析研判,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 永安市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 水土保持排查问题清单

      3. 水土流失问题整改记录台账

  附件1

  永安市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全市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全面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温永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春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闽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陈德华  市尼葛开发区副主任

  罗毅专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燕鹰  市工信局党组副书记

  肖丽萍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易少平  市住建局副科级干部

  许光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峰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永胜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苏玉梅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朱忠浩  市城管局副局长

  赖启伟  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

  黄清注  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副科级干部

  范纯才  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  海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陈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缪学君同志(联系电话:135****9792,电子邮箱:ya3605875@163.com)为办公室联系人,承担水土流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水土保持排查问题清单

序号

乡镇

(街道)

水土流失隐患问题

整改时限

1

曹远镇

1. 存在8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蔡地村等4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丰海村230片区福能集团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鸬鹚村斑竹坑片区福能集团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埔头村2021年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项目、上曹村等4个村2018年第二批旧村复垦项目、吴家坊村2019年旧村复垦项目、樟林-上曹村2018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曹远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20个行政村74宗共计592.17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

3. 矿产资源丰富,存在多处在采矿山,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曹远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在采)矿山、建福水泥曹岩矿区、福能集团三达矿业水泥用灰岩矿等。

4. 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大兴工业区基础设施实施后仍存在大量裸露坡面,未布设植物措施;北部工业区内曹远地界项目仍有大量用地裸露、边坡未治理。

5. 部分在建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大兴工业区及北部工业新城在建项目。

2024年3月

2

大湖镇

1. 存在7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冲二-高增村2018年第一批旧村复垦项目、冲三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大湖村2019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大湖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坑源-岭干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增田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大湖镇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18个行政村128宗共计587.59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

3. 矿产资源丰富,存在多处在采矿山,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大湖李坊重晶石矿、大湖岭干石灰岩矿等。

4. 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不到位,易造成水土流失。如:省道S219线弃渣场不规范问题、金银湖工业区内在建项目。

2024年3月

3

小陶镇

1. 存在6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新寨村等3个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小陶镇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坚村等10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美坂村等11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上坂村等10个村2018年第二批旧村复垦项目、桐林-上坂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2. 存在临河涉河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沙溪四期防洪工程、小陶坚村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3.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34个行政村495宗共计1127.56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

4. 矿产资源丰富,存在多处在采矿山,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小陶矮寨化肥用石英石矿、东方矿业停产整顿的2处石英岩矿山、小陶大陶洋水泥用灰岩矿以及停产待证的牛头岭水泥用灰岩矿、已探待采锰矿等。

5. 存在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八一工业集中区一期道路边坡大量裸露、植被存活率低,上坂至枣溪村道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小半线至牛益村公路改建工程(抽水蓄能项目),边坡治理不到位,易塌方问题。

6.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文川溪及支流沿线公路雨后易塌方水毁问题。

7. 作为果业大镇存在果园超二十五度顺坡开发、山地便道无序开发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4

贡川镇

1. 存在5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井岗村等4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岩下-大坂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贡川镇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岩下村等3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集凤村等3个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2. 存在临河涉河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易造成水土流失。如:井岗溪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胡贡溪2021、2022年度小流域“以奖促治”项目。

3.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14个行政村70宗共计200.41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4.存在矿产资源,目前有1处在采矿山,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贡川猪母窠建筑用石材矿。

5.存在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石墨烯产业园水东片翔丰华等6个在建项目、水西片大量边坡及用地裸露、集凤新村建设及临河新村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不及时等问题。

6.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7.存在河湖两岸倾倒建筑垃圾等“四乱问题”。如:沙溪右岸存在疑似弃渣场问题。

2024年3月

5

洪田镇

1. 存在6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生卿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洪田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洪田村2018年第一批旧村复垦项目、上石等5个村2019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长川村矮岭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长川村香岭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20个行政村277宗共计770.24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如:黄龙至忠洛公路、磉溪、洛溪、文川溪沿线公路、村道塌方严重。

4. 作为果业大镇存在果园超二十五度顺坡开发、山地便道无序开发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5. 工业集中区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易造成水土流失。如:生卿工业集中区、六月坂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到位,边坡及用地大量裸露问题。

2024年3月

6

青水乡

1. 存在7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丰田村等3个村2019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谷坪村等3个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柯山-炉坵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炉坵村2019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炉坵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龙吴村2021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青水乡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 存在临河涉河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水土流失。如:三溪村农村饮用水安全及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文江溪2021及2022年度“以奖促治”项目。

3.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19个行政村45宗共计161.09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4.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5. 存在果园超二十五度顺坡开发、山地便道无序开发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6.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7

上坪乡

1. 存在3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上坪乡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群村等6个村2018年第一批旧村复垦项目、铜盘村等3个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9个行政村29宗共计129.30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涉及建设项目开发,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永上公路边坡治理不到位、感恩寺建设项目。

4.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如:后溪河沿线公路雨天塌方引发水体浑浊问题。

5. 存在超二十五度顺坡开发、山地便道无序开发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8

安砂镇

1. 存在4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江后村等8个村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热水-曹田村福能集团2018年旧村复垦项目、苔茹村救护队片区福能集团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新建村等13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17个行政村142宗592.17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矿产资源丰富,存在多处在采矿山,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在采的安砂曹田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水东南高铝粘土矿、英杰萤石矿、停产待证的金狗岩水泥用灰岩矿等。

4. 作为果业大镇存在果园超二十五度顺坡开发、山地便道无序开发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5.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9

槐南镇

1. 存在2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槐南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溪南村等6个村2018年第一批旧村复垦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14个行政村49宗共计81.05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矿产资源丰富,存在多处在采矿山,若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孟家山水泥用灰岩矿(东、西矿区)、林山煤矿、安坪岬水泥用灰岩矿等

4.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10

罗坊乡

1. 存在3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半村2019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岳地村等7个村2020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半村-桥头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8个行政村38宗共计77.66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存在在采矿山项目1个,若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芜塘矿区建筑用闪长岩矿。

4. 竹山便道无序开发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布设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5.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

6.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11

西洋镇

1. 存在3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福庄村等6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下街村等4个村2020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西洋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18个行政村273宗共计921.53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矿产资源丰富,存在多处在采矿山,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城投上鱼坑机制砂矿、停产待证的金顺矿业钠长石矿、打虎坑铁矿、内炉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等。

4. 部分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福庄新材料园、葛州特种装备园。

5.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

6.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7. 地质灾害影响未清除,地灾裸露崩塌面未治理造成断面持续恶化、植被破坏、河道侵占等,造成雨季水土流失较重。如:内炉机制砂厂对岸及金圣桥头山坡崩塌流失问题。

2024年3月

12

燕北

街道

1. 存在2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益口村等4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飞桥等4个村2020年旧村复垦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2个行政村16宗共计66.88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水土流失。

4. 存在部分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公铁联运物流园项目、兴益小区建设项目存在裸露边坡、裸露用地等问题。

2024年3月

13

燕东

街道

1. 存在1个近年来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永安市燕东街道麻岭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3个行政村7宗共计16.57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存在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引发水土流失。如:总医院建设项目、传染病病房项目、燕城里房地产项目存在裸露地块未完全有效覆盖、沉砂池淤堵、洗车台满溢等问题。

4.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14

燕南

街道

1. 存在城区多处房地产开发、公共建筑、园区建设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造成水土流失。如:城投南翔苑、碧桂园壹号院、佳洁二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消防救援中心项目、埔岭汽车园南扩片区、永浆至上坪公路燕南段等。

2.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5个行政村25宗共计90.10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3. 已运营的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如:村道永山线公路沿线多处塌方未及时清理。

4.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15

燕西

街道

1. “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涉及9个行政村53宗共计145.93亩地块农用地整治,易造成水土流失。

2. 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位于大炼村的福建乌金园养殖有限公司、停产待证的麻公寮建筑用石料矿山等。

3. 河湖四乱行为易引发水土流失。

4. 已运营的各级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如:洪田至燕西公路边坡易发生塌方,造成水体浑浊问题。

2024年3月

16

交通

运输局

1. 存在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不到位问题,特别是边坡支护及绿化措施,目前国道G356线公路工程、永浆至上坪公路、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省道S219线永安段弃渣场、永安市小陶镇上坂至枣溪村道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小半线至牛益村公路改建工程(抽水蓄能项目)雨后水土流失较为明显。

2. 全市普遍存在已运营的县道、乡道、村道公路塌方、抢险维护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

3.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公路养护站、交发集团实施的公路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抢险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

2024年3月

17

生态

环境局

临河涉河工程未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如:2023拟建项目以及2021、2022年度涉及青水畲族乡文江溪、贡川镇胡贡溪小流域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易产生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18

自然

资源局

1. 2022年大量“非粮化”“非农化”地块复垦涉及全市15个乡镇街道共计2000余宗地块,5300多亩恢复耕地,大量山地扰动无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2. 涉及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矿山水土流失问题。

3. 涉及全市土地开发、旧村复垦等新增耕地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易引发水土流失。

4.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图斑,除生产建设项目流失斑外,新增耕地、地块复垦等地类流失斑待自然资源局配合认定,包括2022-2023年度“非粮化”“非农化”地块复垦属地分解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的督促工作。

2024年3月

19

农业

农村局

1. 涉及2022年度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有涉河部分内容,未实施水土保持设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详见乡镇)。以及2023年度农业开发项目待农业农村局认定。

2.全市大量果园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意识不强,全坡面开垦存在极大水土流失隐患。

3.新建、在建畜禽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如:近年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青水、安砂、小陶、洪田、燕西街道养猪场及大湖、曹远肉鸡养殖项目。

2024年3月

20

林业局

1.全市大量竹山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意识不强,竹山便道开设水土流失问题突出。

2. 部分林木砍伐未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全坡面裸露,易造成水土流失问题。

3.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图斑,除生产建设项目流失斑外,林业流失斑需林业局配合排查认定。

4. 湖库两岸水土保持植物保护带需林业部门配合认定。

2024年3月

21

住建局

1. 房建、市政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水土流失。如:工程技术中心、城投集团、交发集团实施的房建、市政项目。

2. 存在大量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久拖未验”情况。如:慢线一期、二期项目,巴溪两岸景观提升工程、永安大道等。

2024年3月

22

石墨烯产业园、永翔

集团

1. 石墨园目前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存在一定水土流失隐患。如:石墨烯梦康家居、翔丰华三期、福碳新材料、康碳复合材料、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部分边坡未治理,大量裸露土地存在水土流失。

2. 尚未组织园区水土保持监测,供园区入驻企业共享。

2024年3月

23

尼葛

开发区、永翔

集团

1. 尼葛开发区内大量企业项目存在进展滞后问题,导致多年无法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如:飞鹰塑胶、尼葛污水处理厂、和其昌、建新轮胎、锦宫板业等项目,分期施工,地面裸露问题。

2. 尼葛至火电厂道路边坡未治理、措施布设不完善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3. 北部工业新城(化工园)存在六个新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存在一定水土流失隐患。如:劲美生物、中盛宏业、顺发生物科技、科宏生物、华药、聚明德化工等项目。

4. 尚未组织园区水土保持监测,供园区入驻企业共享。

2024年3月

24

文创园

、永翔

集团

1.文创园园内存在大型土方消纳点,规模达到600万m³,水土保持方案尚未编报,目前已有4个城投集团建设项目土方外运该点消纳,现场无任何拦挡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2.部分园区道路完工多年,边坡及绿化措施尚未实施完毕,易造成水土流失。

2024年3月

25

交发

集团

1. 存在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不到位问题,特别是边坡支护及绿化措施。如:国道G356线公路工程、永安至上坪公路、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永安市小陶镇上坂至枣溪村道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小半线至牛益村公路改建工程(抽水蓄能项目)、永安市消防救援中心项目未系统组织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存在较明显水土流失问题。

2. 抢险维修道路工程、小型村道修复硬化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不足,易造成水土流失问题。

3. 公路范围内的改建、养护工程均应按告知承诺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024年3月

26

城投

集团

1.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均有编制,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不到位,大量项目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如:上鱼坑机制砂项目、西区水厂项目、南翔苑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及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均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2. 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易造成水土流失问题。

3. 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整改回复与现场实际不符。如:生活垃圾无害化项目、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回复整改完毕,实际整改不到位。

4. 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不到位,水土保持意识不强。如:生活垃圾无害化项目按相关规定,主体监理单位应配备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担任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但现场监督检查过程发现,监理人员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024年3月

27

埔岭

汽车园、永翔

集团

1. 老园区内部分企业项目存在进展滞后问题,导致多年无法进行水土保持验收。如:福迪汽车建设项目、重汽项目,分期、分项目、分阶段施工,地面裸露问题;园区大量土地闲置裸露、措施布设不完善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2. 南扩片区尚未组织园区水土保持监测,供园区入驻企业共享。

3. 历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所提问题,基本未整改。如:南扩片区水土流失造成雨水井淤堵未清理、施工便道未拦挡、临时堆土点下方未拦挡问题等。

4. 整改问题反馈不到位,未对整改问题逐条逐点整改反馈。

2024年3月

  附件3

  水土流失问题整改记录台账

问题

整改项目或措施

整改进展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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