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00-0300-2018-00019 | 文号 | 永政文〔2018〕4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0300-2018-00019 | |||||||||||
文号 | 永政文〔2018〕4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7-03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现将《2018年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永安市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文〔2018〕26号)及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2017〕3号)要求,为全面深化河长制,着力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入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三明和我市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打赢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项治理攻坚战,力争实现 2018 年消灭 IV 类及以下水体的目标任务,让广大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到2018年12月底,对我市沙溪流域沿河两岸的企业进行摸排,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完成北部工业新城1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尼葛开发区南部重点企业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完成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水污染防治2018年计划、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使我市工业污染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巩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乡镇可养区养殖规模在250头以下自行改造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进行限期整改,否则关闭拆除。加快做好2018年三明市级3个养猪场的达标改造建设项目。加强常态化监管,防止整治过后违法、违规复养、新建养殖场等养殖回潮现象。充分发挥基层村(居)组织的作用,加强环保、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新建养殖场,对新出现的养殖点,发现一个,打击一个,绝不姑息。
(三)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巩固2017年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成果,全面拆除未经批准的非法采砂点及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停止审批遗留的采砂船只及设施设备,恢复原貌,推动涉砂行为规范化管理,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无非法涉砂行为,实现砂石资源有序开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四)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完成2018年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任务,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垃圾收运体系。计划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通过新建改造1133户三格化粪池任务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完成大湖镇、槐南镇、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完善所有乡镇配套管网,完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市场运营工作。
(五)开展小水电生态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125座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制定小水电退出方案,完成6座小水电站退出任务(其中天宝岩保护区内2座);完成13座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生态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开展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6座水电站生态电价试行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将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纳入河长制工作制度,河道专管员、乡级河长按履职要求对水电站下泄流量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河道来水异常立即向属地政府报告。对拒不进行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或不执行最小下泄流量的,环保、经信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流域生态破坏的,由检察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各乡镇、街道按照《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泄流及监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水农电〔2018〕5号)要求,将辖区内电站整体打包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每座电站生态泄流设施的改造方式、技术要求,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先干流后支流、先大后小、先增效扩容改造和自然保护区内电站优先的顺序进行改造,实行台账式管理,整改一座,验收一座,销号一座。
三、计划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8年4月30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列出整治清单,明确五个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推进计划。
(二)集中整治(2018年4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对列入整治清单的整治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考评总结(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组织实施任务考核评比,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注重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由点及面,扩大提升整治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力量不减、队伍不散、机制不变、工作不断”的原则,加强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有效实施。市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要主动牵头组织各专项攻坚行动,切实做到一项治理任务、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团队负责,确保攻坚任务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细化行动计划,强化工作举措,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置到位,超出职权范围的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到位。
(二)要强化重点整治。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具体整治计划以省、市2018年“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为准),力争年底全市小流域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沿河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三)要严格督查考评。市政府办和市河长办要加强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各牵头单位要建立月报工作机制,从5月起每月5日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市河长办汇总后,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强考核,把五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及全市河长制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攻坚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要推进社会共治。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载体,以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开展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宣传策划、稿件撰写,及时反映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动态和成效,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对落实好的单位和乡镇(街道)将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效果不佳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永安市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任务表
2.永安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3.永安市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计划表
4.永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任务表
5.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表
6.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表
7.永安市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在线监控
设施安装、电站退出任务表
附件1
永安市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任务表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整 改 措 施 |
整改时限 |
1 |
新建北部工业新城1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
住建局 |
工程完成主体建设,调试接入企业污水。 |
2018.7.31 |
2 |
尼葛开发区南部重点企业安装污水在线监控系统 |
尼葛开发区南部重点企业 |
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行。 |
2018.7.31 |
3 |
尼葛园区印染企业继续提升改造 |
尼葛园区印染企业(英汉染整、华伟纺织、创成纺织) |
生产车间前安装用水水表,在污水处理调节池前安装流量计,以及视频监控设施。 |
2018.7.31 |
4 |
尼葛园区涉水企业与城北污水处理厂管网衔接 |
园区南部涉水企业 |
园区南部所有涉水企业的污水全部纳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涉水企业的排污行为,减轻北大桥下排污口的污染问题。 |
2018.8.31 |
5 |
尼葛园区南部钻孔排查北大桥涵洞黑水工程 |
尼葛园区管委会 |
采用钻孔勘测的方法,对尼葛工业园区南部地下涵洞进行逐段的钻孔勘测,分段排查北大桥下黑水的源头,以达到整治北大桥黑水的目的。 |
2018.11.30 |
6 |
加强辖区巡查,加大整治力度 |
相关街道、尼葛园区管委会、环保局 |
加强辖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污染的源头,及时报送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同时解决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同时,环保部门结合“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尼葛工业园区的排污企业监管力度。 |
2018.12.31 |
附件2
永安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 |
完成时限 |
1 |
燕北街道 |
1 |
2018.12 |
2 |
燕南街道 |
2 |
2018.12 |
3 |
燕西街道 |
1 |
2018.12 |
4 |
燕东街道 |
0 |
2018.12 |
5 |
上坪乡 |
0 |
2018.12 |
6 |
罗坊乡 |
0 |
2018.12 |
7 |
大湖镇 |
7 |
2018.12 |
8 |
贡川镇 |
1 |
2018.12 |
9 |
小陶镇 |
5 |
2018.12 |
10 |
曹远镇 |
4 |
2018.12 |
11 |
青水畲族乡 |
4 |
2018.12 |
12 |
西洋镇 |
2 |
2018.12 |
13 |
洪田镇 |
6 |
2018.12 |
14 |
安砂镇 |
1 |
2018.12 |
15 |
槐南镇 |
3 |
2018.12 |
16 |
合计 |
37 |
|
附件3
永安市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计划表
序号 |
主 要 工 作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
一、河道采砂攻坚 |
||||||
1 |
持续打击取缔非法采砂行为 |
积极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涉砂行业的涉黑涉恶行为,持续打击、取缔非法采砂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
2018年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市河长办 市水利局 生态分局 |
|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已关停未拆除完整的非法采砂点2处;关停拆除历年采砂许可到期河道采砂点的机具设备、供电设施、恢复原状等3家。 |
||||||
2 |
加强规划 |
年度实施方案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下的所有河流(河段)不得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许可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发放数量;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 3月底前 |
市水利局 |
市河长办 |
河道采砂规划 |
完成河道采砂规划(规划期:2019-2023 年),其中二、三级河道规划由三明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编制,四、五级河道由永安市水利局负责编制。 |
2018年 12月底前 |
市水利局 |
市河长办 |
||
3 |
建立机制 |
建立河道采砂台账管理制度 |
按照“日填月报”的要求,逐日如实填写采砂生产作业统计报表,各乡(镇、街道)核实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向市水利局报送上一个月的统计报表。 |
常态化 |
各乡(镇、街道) |
市水利局 |
加强日常监管 |
1.经许可的采砂船舶、堆砂场必须装置在线监测设备。 2.落实河道采砂公示制,对许可的采砂作业场所进行公示、警示全覆盖。设立公示牌6家,警示牌6家。 |
2018年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市水利局 市交通 运输局 |
||
加强日常巡查 |
1.各乡(镇、街道)水利站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巡查任务、明确巡查责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正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执法巡查方式,做好巡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牵头,要将流域河道采砂监管工作纳入专管员职责,与专管员年终奖补资金挂钩。 |
常态化 |
各乡(镇、街道) |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 |
||
二、其他涉砂行为攻坚 |
||||||
1 |
持续打击取缔非法涉砂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
1.摸清全市制砂采矿点和开采情况,加强制砂规划管理。2.依法查处非法采矿制砂行为,取缔无证制砂采矿点。 3.规范建筑用砂料矿点的管理。 4.牵头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外的洗砂、非法采矿制砂等整治攻坚。 |
2018年 1-12月 |
各乡(镇、街道) |
市国土 资源局 |
|
2 |
加强林地保护,依法打击毁林地取土洗砂行为等整治攻坚。 |
2018年 1-12月 |
各乡(镇、街道) |
市林业局 |
||
3 |
1.加强对搅拌站的监管,严禁使用非法开采的砂石料。 2.加强对预拌砼企业砂石料进行质量的巡查和抽查检测工作,杜绝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 3.制定出台机制砂的推广和应用办法等整治攻坚。 |
常态化 |
各乡(镇、街道) |
市住建局 |
附件4
永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任务表
序 号 |
乡镇 |
涉砂行为类型 |
业主 |
采砂场地址 |
攻坚目标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青水畲族乡 |
已取缔未拆除 非法 采砂 |
罗华杰 |
葫芦湾电站库区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青水畲族乡政府 |
水利局 生态公安分局 |
2018.12.31 |
|
2 |
小 陶 镇 |
吴兆林 |
上坂村枣溪电站库区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小陶镇政府 |
2018.12.31 |
|
||
3 |
曹 远 镇 |
历年许可到期关停废旧采 砂场 |
吴先炳 |
九龙溪曹远镇埔头村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曹远镇政府 |
交通运输局 环保局 防汛办 生态公安分局 |
2018.12.31 |
|
4 |
曹 远 镇 |
张兴金 |
九龙溪曹远镇埔头村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曹远镇政府 |
2018.12.31 |
|
||
5 |
安 砂 镇 |
练光辉 |
安砂镇安砂电站库区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安砂镇政府 |
交通运输局 环保局 防汛办 生态公安分局 九龙湖湿地公园 |
2018.8.31 |
重点整治 |
附件5
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表
乡镇(街道)名称 |
新建扩建污水管网(公里) |
新建乡镇污水设施(座) |
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 (户) |
行政村常态机制(个) |
新建改造公厕 (座) |
燕东街道 |
16.13 |
|
|
3 |
5 |
燕西街道 |
|
|
9 |
||
燕南街道 |
|
|
8 |
||
燕北街道 |
|
|
6 |
||
安砂镇 |
|
|
45 |
7 |
2 |
槐南镇 |
|
1 |
120 |
5 |
1 |
西洋镇 |
|
|
70 |
6 |
1 |
曹远镇 |
|
|
50 |
10 |
1 |
贡川镇 |
|
|
240 |
5 |
3 |
罗坊乡 |
|
|
35 |
7 |
1 |
小陶镇 |
|
|
120 |
17 |
2 |
青水畲族乡 |
|
1 |
23 |
1 |
3 |
大湖镇 |
|
1 |
150 |
8 |
2 |
上坪乡 |
|
|
80 |
5 |
3 |
洪田镇 |
|
|
200 |
7 |
|
合计 |
16.13 |
3 |
1133 |
104 |
24 |
附件6
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
2018年工作计划 |
牵头单位 |
|||
年计划 |
计划形象进度 |
年度新增 能力 |
||||||
|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
|
7056.15 |
3486.15 |
|
|
|
|
|
一、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
|
5302.15 |
1732.15 |
|
|
|
|
1 |
吉山甲污水处理(跨区域输送)项目 |
建设加压泵站一座,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污水经加压提升后,沿吉峰大道向西敷设DN200球墨铸铁管,至神鹰科技汽车有限公司东侧的规划路往西北侧敷设至吉山甲大道向北敷设,至永安南收费站站前大道,向西沿城南大道敷设,至永安南互通连接桥,过桥管段采用钢管,最终接至埔岭汽车城现状污水处理厂,全长约3600m。 |
466.85 |
466.85 |
完成约3600米污水管网建设。 |
3.6 |
公里 |
汽车 工业园 |
2 |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钛材南侧道路污水工程 |
安装DN500HDPE增强缠绕管:65米;DN400HDPE增强缠绕管:559米;Φ1000检查井:25座。 |
63.3 |
63.3 |
完工并投入使用。 |
0.62 |
公里 |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 |
3 |
永安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23公里。 |
4500 |
930 |
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6公里。 |
6 |
公里 |
住建局 |
4 |
永安市文龙路道路(文龙段)污水管网工程 |
DN400~DN500管1658米。 |
110 |
110 |
DN400~DN500管1658米。 |
1.65 |
公里 |
文创园 |
5 |
樟形林竹工艺美术、广告项目污水管网工程 |
DN400~DN500管1269米。 |
100 |
100 |
DN400~DN500管1269米。 |
1.26 |
公里 |
文创园 |
6 |
永安市小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
完成小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 |
62 |
62 |
完成小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 |
3 |
公里 |
相关小区 |
|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1754 |
1754 |
|
|
|
|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
|
1600 |
1600 |
|
|
|
|
1 |
槐南镇污水处理站 |
建成槐南镇集镇污水处理站1座。 |
450 |
450 |
建成槐南镇集镇污水处理站1座。 |
400 |
吨 |
槐南镇 人民政府 |
2 |
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站 |
建成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站1座。 |
500 |
500 |
建成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站1座。 |
350 |
吨 |
青水畲族乡 人民政府 |
3 |
大湖镇污水处理设施 |
建成大湖镇1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 |
650 |
650 |
建成大湖镇1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 |
650 |
吨 |
大湖镇 人民政府 |
附件7
永安市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
设施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电站退出任务表
乡镇、街道 |
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座) |
增效扩容生态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座) |
电站退出 (座)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整治要求 |
安砂镇 |
7 |
0 |
0 |
2018年12月 |
安砂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曹远镇 |
6 |
1 |
0 |
2018年12月 |
曹远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大湖镇 |
4 |
1 |
0 |
2018年12月 |
大湖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贡川镇 |
7 |
1 |
0 |
2018年12月 |
贡川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上坪乡 |
17 |
0 |
3 |
2018年12月 |
上坪乡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干流及保护区电站优先 |
青水畲族乡 |
9 |
1 |
1 |
2018年12月 |
青水畲族乡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干流及保护区电站优先 |
西洋镇 |
17 |
0 |
0 |
2018年12月 |
西洋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干流及保护区电站优先 |
槐南镇 |
5 |
3 |
0 |
2018年12月 |
槐南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洪田镇 |
13 |
0 |
0 |
2018年12月 |
洪田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小陶镇 |
20 |
4 |
0 |
2018年12月 |
小陶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罗坊乡 |
12 |
2 |
0 |
2018年12月 |
罗坊乡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燕西街道 |
3 |
0 |
0 |
2018年12月 |
燕西街道 办事处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燕南街道 |
5 |
0 |
0 |
2018年12月 |
燕南街道 办事处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天宝岩 保护区 |
\ |
\ |
2 |
2018年12月 |
天宝岩保护区管理局 |
上坪乡政府、西洋镇政府、环保局、林业局、经信局、水利局 |
西洋镇大溪电站 上坪乡庆云洞电站 |
备注:青水葫芦湾电站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治,另外12座增效扩容电站生态流量设施整治于9月30日前完成。
现将《2018年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永安市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文〔2018〕26号)及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2017〕3号)要求,为全面深化河长制,着力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入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三明和我市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为抓手,以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打赢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涉砂行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小水电生态等五项治理攻坚战,力争实现 2018 年消灭 IV 类及以下水体的目标任务,让广大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到2018年12月底,对我市沙溪流域沿河两岸的企业进行摸排,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完成北部工业新城1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尼葛开发区南部重点企业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完成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水污染防治2018年计划、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使我市工业污染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巩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乡镇可养区养殖规模在250头以下自行改造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户),进行限期整改,否则关闭拆除。加快做好2018年三明市级3个养猪场的达标改造建设项目。加强常态化监管,防止整治过后违法、违规复养、新建养殖场等养殖回潮现象。充分发挥基层村(居)组织的作用,加强环保、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新建养殖场,对新出现的养殖点,发现一个,打击一个,绝不姑息。
(三)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巩固2017年涉砂行为专项整治和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成果,全面拆除未经批准的非法采砂点及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停止审批遗留的采砂船只及设施设备,恢复原貌,推动涉砂行为规范化管理,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无非法涉砂行为,实现砂石资源有序开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四)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完成2018年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任务,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垃圾收运体系。计划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通过新建改造1133户三格化粪池任务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工作,完成大湖镇、槐南镇、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完善所有乡镇配套管网,完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市场运营工作。
(五)开展小水电生态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125座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制定小水电退出方案,完成6座小水电站退出任务(其中天宝岩保护区内2座);完成13座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生态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开展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6座水电站生态电价试行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将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纳入河长制工作制度,河道专管员、乡级河长按履职要求对水电站下泄流量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河道来水异常立即向属地政府报告。对拒不进行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或不执行最小下泄流量的,环保、经信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流域生态破坏的,由检察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各乡镇、街道按照《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泄流及监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水农电〔2018〕5号)要求,将辖区内电站整体打包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每座电站生态泄流设施的改造方式、技术要求,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先干流后支流、先大后小、先增效扩容改造和自然保护区内电站优先的顺序进行改造,实行台账式管理,整改一座,验收一座,销号一座。
三、计划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8年4月30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列出整治清单,明确五个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推进计划。
(二)集中整治(2018年4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对列入整治清单的整治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考评总结(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组织实施任务考核评比,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注重总结提炼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由点及面,扩大提升整治行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力量不减、队伍不散、机制不变、工作不断”的原则,加强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有效实施。市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要主动牵头组织各专项攻坚行动,切实做到一项治理任务、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团队负责,确保攻坚任务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细化行动计划,强化工作举措,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置到位,超出职权范围的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到位。
(二)要强化重点整治。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具体整治计划以省、市2018年“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为准),力争年底全市小流域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沿河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三)要严格督查考评。市政府办和市河长办要加强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调度、分析、通报。各牵头单位要建立月报工作机制,从5月起每月5日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市河长办汇总后,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强考核,把五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及全市河长制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攻坚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要推进社会共治。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载体,以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开展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宣传策划、稿件撰写,及时反映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动态和成效,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对落实好的单位和乡镇(街道)将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效果不佳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永安市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任务表
2.永安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3.永安市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计划表
4.永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任务表
5.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表
6.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表
7.永安市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在线监控
设施安装、电站退出任务表
附件1
永安市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任务表
序号 |
任 务 |
责任单位 |
整 改 措 施 |
整改时限 |
1 |
新建北部工业新城1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
住建局 |
工程完成主体建设,调试接入企业污水。 |
2018.7.31 |
2 |
尼葛开发区南部重点企业安装污水在线监控系统 |
尼葛开发区南部重点企业 |
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行。 |
2018.7.31 |
3 |
尼葛园区印染企业继续提升改造 |
尼葛园区印染企业(英汉染整、华伟纺织、创成纺织) |
生产车间前安装用水水表,在污水处理调节池前安装流量计,以及视频监控设施。 |
2018.7.31 |
4 |
尼葛园区涉水企业与城北污水处理厂管网衔接 |
园区南部涉水企业 |
园区南部所有涉水企业的污水全部纳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涉水企业的排污行为,减轻北大桥下排污口的污染问题。 |
2018.8.31 |
5 |
尼葛园区南部钻孔排查北大桥涵洞黑水工程 |
尼葛园区管委会 |
采用钻孔勘测的方法,对尼葛工业园区南部地下涵洞进行逐段的钻孔勘测,分段排查北大桥下黑水的源头,以达到整治北大桥黑水的目的。 |
2018.11.30 |
6 |
加强辖区巡查,加大整治力度 |
相关街道、尼葛园区管委会、环保局 |
加强辖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污染的源头,及时报送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同时解决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同时,环保部门结合“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尼葛工业园区的排污企业监管力度。 |
2018.12.31 |
附件2
永安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任务数 |
完成时限 |
1 |
燕北街道 |
1 |
2018.12 |
2 |
燕南街道 |
2 |
2018.12 |
3 |
燕西街道 |
1 |
2018.12 |
4 |
燕东街道 |
0 |
2018.12 |
5 |
上坪乡 |
0 |
2018.12 |
6 |
罗坊乡 |
0 |
2018.12 |
7 |
大湖镇 |
7 |
2018.12 |
8 |
贡川镇 |
1 |
2018.12 |
9 |
小陶镇 |
5 |
2018.12 |
10 |
曹远镇 |
4 |
2018.12 |
11 |
青水畲族乡 |
4 |
2018.12 |
12 |
西洋镇 |
2 |
2018.12 |
13 |
洪田镇 |
6 |
2018.12 |
14 |
安砂镇 |
1 |
2018.12 |
15 |
槐南镇 |
3 |
2018.12 |
16 |
合计 |
37 |
|
附件3
永安市涉砂行为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计划表
序号 |
主 要 工 作 |
工 作 内 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
一、河道采砂攻坚 |
||||||
1 |
持续打击取缔非法采砂行为 |
积极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坚决打击涉砂行业的涉黑涉恶行为,持续打击、取缔非法采砂行为,防止死灰复燃。 |
2018年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市河长办 市水利局 生态分局 |
|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已关停未拆除完整的非法采砂点2处;关停拆除历年采砂许可到期河道采砂点的机具设备、供电设施、恢复原状等3家。 |
||||||
2 |
加强规划 |
年度实施方案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下的所有河流(河段)不得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许可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发放数量;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 3月底前 |
市水利局 |
市河长办 |
河道采砂规划 |
完成河道采砂规划(规划期:2019-2023 年),其中二、三级河道规划由三明市水利局牵头负责编制,四、五级河道由永安市水利局负责编制。 |
2018年 12月底前 |
市水利局 |
市河长办 |
||
3 |
建立机制 |
建立河道采砂台账管理制度 |
按照“日填月报”的要求,逐日如实填写采砂生产作业统计报表,各乡(镇、街道)核实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向市水利局报送上一个月的统计报表。 |
常态化 |
各乡(镇、街道) |
市水利局 |
加强日常监管 |
1.经许可的采砂船舶、堆砂场必须装置在线监测设备。 2.落实河道采砂公示制,对许可的采砂作业场所进行公示、警示全覆盖。设立公示牌6家,警示牌6家。 |
2018年 12月底前 |
各乡(镇、街道) |
市水利局 市交通 运输局 |
||
加强日常巡查 |
1.各乡(镇、街道)水利站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巡查任务、明确巡查责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正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执法巡查方式,做好巡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牵头,要将流域河道采砂监管工作纳入专管员职责,与专管员年终奖补资金挂钩。 |
常态化 |
各乡(镇、街道) |
市水利局市河长办 |
||
二、其他涉砂行为攻坚 |
||||||
1 |
持续打击取缔非法涉砂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
1.摸清全市制砂采矿点和开采情况,加强制砂规划管理。2.依法查处非法采矿制砂行为,取缔无证制砂采矿点。 3.规范建筑用砂料矿点的管理。 4.牵头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外的洗砂、非法采矿制砂等整治攻坚。 |
2018年 1-12月 |
各乡(镇、街道) |
市国土 资源局 |
|
2 |
加强林地保护,依法打击毁林地取土洗砂行为等整治攻坚。 |
2018年 1-12月 |
各乡(镇、街道) |
市林业局 |
||
3 |
1.加强对搅拌站的监管,严禁使用非法开采的砂石料。 2.加强对预拌砼企业砂石料进行质量的巡查和抽查检测工作,杜绝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 3.制定出台机制砂的推广和应用办法等整治攻坚。 |
常态化 |
各乡(镇、街道) |
市住建局 |
附件4
永安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任务表
序 号 |
乡镇 |
涉砂行为类型 |
业主 |
采砂场地址 |
攻坚目标 |
牵头单位 |
协助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青水畲族乡 |
已取缔未拆除 非法 采砂 |
罗华杰 |
葫芦湾电站库区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青水畲族乡政府 |
水利局 生态公安分局 |
2018.12.31 |
|
2 |
小 陶 镇 |
吴兆林 |
上坂村枣溪电站库区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小陶镇政府 |
2018.12.31 |
|
||
3 |
曹 远 镇 |
历年许可到期关停废旧采 砂场 |
吴先炳 |
九龙溪曹远镇埔头村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曹远镇政府 |
交通运输局 环保局 防汛办 生态公安分局 |
2018.12.31 |
|
4 |
曹 远 镇 |
张兴金 |
九龙溪曹远镇埔头村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曹远镇政府 |
2018.12.31 |
|
||
5 |
安 砂 镇 |
练光辉 |
安砂镇安砂电站库区 |
依法取缔,限期拆除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
安砂镇政府 |
交通运输局 环保局 防汛办 生态公安分局 九龙湖湿地公园 |
2018.8.31 |
重点整治 |
附件5
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表
乡镇(街道)名称 |
新建扩建污水管网(公里) |
新建乡镇污水设施(座) |
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 (户) |
行政村常态机制(个) |
新建改造公厕 (座) |
燕东街道 |
16.13 |
|
|
3 |
5 |
燕西街道 |
|
|
9 |
||
燕南街道 |
|
|
8 |
||
燕北街道 |
|
|
6 |
||
安砂镇 |
|
|
45 |
7 |
2 |
槐南镇 |
|
1 |
120 |
5 |
1 |
西洋镇 |
|
|
70 |
6 |
1 |
曹远镇 |
|
|
50 |
10 |
1 |
贡川镇 |
|
|
240 |
5 |
3 |
罗坊乡 |
|
|
35 |
7 |
1 |
小陶镇 |
|
|
120 |
17 |
2 |
青水畲族乡 |
|
1 |
23 |
1 |
3 |
大湖镇 |
|
1 |
150 |
8 |
2 |
上坪乡 |
|
|
80 |
5 |
3 |
洪田镇 |
|
|
200 |
7 |
|
合计 |
16.13 |
3 |
1133 |
104 |
24 |
附件6
永安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
2018年工作计划 |
牵头单位 |
|||
年计划 |
计划形象进度 |
年度新增 能力 |
||||||
|
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
|
7056.15 |
3486.15 |
|
|
|
|
|
一、城市生活污水治理 |
|
5302.15 |
1732.15 |
|
|
|
|
1 |
吉山甲污水处理(跨区域输送)项目 |
建设加压泵站一座,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污水经加压提升后,沿吉峰大道向西敷设DN200球墨铸铁管,至神鹰科技汽车有限公司东侧的规划路往西北侧敷设至吉山甲大道向北敷设,至永安南收费站站前大道,向西沿城南大道敷设,至永安南互通连接桥,过桥管段采用钢管,最终接至埔岭汽车城现状污水处理厂,全长约3600m。 |
466.85 |
466.85 |
完成约3600米污水管网建设。 |
3.6 |
公里 |
汽车 工业园 |
2 |
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三期)钛材南侧道路污水工程 |
安装DN500HDPE增强缠绕管:65米;DN400HDPE增强缠绕管:559米;Φ1000检查井:25座。 |
63.3 |
63.3 |
完工并投入使用。 |
0.62 |
公里 |
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 |
3 |
永安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23公里。 |
4500 |
930 |
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6公里。 |
6 |
公里 |
住建局 |
4 |
永安市文龙路道路(文龙段)污水管网工程 |
DN400~DN500管1658米。 |
110 |
110 |
DN400~DN500管1658米。 |
1.65 |
公里 |
文创园 |
5 |
樟形林竹工艺美术、广告项目污水管网工程 |
DN400~DN500管1269米。 |
100 |
100 |
DN400~DN500管1269米。 |
1.26 |
公里 |
文创园 |
6 |
永安市小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
完成小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 |
62 |
62 |
完成小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 |
3 |
公里 |
相关小区 |
|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1754 |
1754 |
|
|
|
|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
|
1600 |
1600 |
|
|
|
|
1 |
槐南镇污水处理站 |
建成槐南镇集镇污水处理站1座。 |
450 |
450 |
建成槐南镇集镇污水处理站1座。 |
400 |
吨 |
槐南镇 人民政府 |
2 |
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站 |
建成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站1座。 |
500 |
500 |
建成青水畲族乡污水处理站1座。 |
350 |
吨 |
青水畲族乡 人民政府 |
3 |
大湖镇污水处理设施 |
建成大湖镇1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 |
650 |
650 |
建成大湖镇1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 |
650 |
吨 |
大湖镇 人民政府 |
附件7
永安市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
设施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电站退出任务表
乡镇、街道 |
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座) |
增效扩容生态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座) |
电站退出 (座)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协助单位 |
整治要求 |
安砂镇 |
7 |
0 |
0 |
2018年12月 |
安砂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曹远镇 |
6 |
1 |
0 |
2018年12月 |
曹远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大湖镇 |
4 |
1 |
0 |
2018年12月 |
大湖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贡川镇 |
7 |
1 |
0 |
2018年12月 |
贡川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上坪乡 |
17 |
0 |
3 |
2018年12月 |
上坪乡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干流及保护区电站优先 |
青水畲族乡 |
9 |
1 |
1 |
2018年12月 |
青水畲族乡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干流及保护区电站优先 |
西洋镇 |
17 |
0 |
0 |
2018年12月 |
西洋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干流及保护区电站优先 |
槐南镇 |
5 |
3 |
0 |
2018年12月 |
槐南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洪田镇 |
13 |
0 |
0 |
2018年12月 |
洪田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小陶镇 |
20 |
4 |
0 |
2018年12月 |
小陶镇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罗坊乡 |
12 |
2 |
0 |
2018年12月 |
罗坊乡政府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燕西街道 |
3 |
0 |
0 |
2018年12月 |
燕西街道 办事处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燕南街道 |
5 |
0 |
0 |
2018年12月 |
燕南街道 办事处 |
环保局、水利局、经信局 |
先干流后支流 |
天宝岩 保护区 |
\ |
\ |
2 |
2018年12月 |
天宝岩保护区管理局 |
上坪乡政府、西洋镇政府、环保局、林业局、经信局、水利局 |
西洋镇大溪电站 上坪乡庆云洞电站 |
备注:青水葫芦湾电站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治,另外12座增效扩容电站生态流量设施整治于9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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