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0-0300-2021-00089
- 备注/文号: 永政地〔2021〕64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14
为实施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永安市溪源水库管理用房及引水系统(消能箱)工程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燕西街道青松村,总面积0.7654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永安市溪源水库管理用房及引水系统(消能箱)工程,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由燕西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本公告发布期为十个工作日,十个工作日后燕西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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