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0100-2022-00074 文号永政人〔2022〕1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12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0100-2022-00074
文号 永政人〔2022〕1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12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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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志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总会计师,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志涛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邓晓斌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希宁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阳曈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开焯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阙礼东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世清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家辉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纪峰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长辉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郑升卿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

  许海洲同志任永安市看守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罗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炯同志任永安市拘留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淑新同志任永安市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勋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赖延俊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翁秉锐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益明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安传刚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江斌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曹远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赖道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曹远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彭学武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所长;

  王肇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涂志恭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健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欣荣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伏忠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卢平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洪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项建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俊杰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钦聪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炜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阙全旺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罗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旌新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郑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安砂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起利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有斌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东坡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郑欣欣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晓辉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洪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宋雪梅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调进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高上居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赖德刚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志杰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雄心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魏中华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汪伯玮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邱春敏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林华元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叶永荣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拘留所所长职务;

  柯琪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魏荣水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范纯俊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所长职务;

  邢承明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冠平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廖金炳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建华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安砂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茂新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龙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杰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东坡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国孙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志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总会计师,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志涛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邓晓斌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希宁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阳曈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开焯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阙礼东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世清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家辉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纪峰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长辉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郑升卿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

  许海洲同志任永安市看守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罗坊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炯同志任永安市拘留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淑新同志任永安市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勋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赖延俊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翁秉锐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益明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安传刚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永安市公安局燕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江斌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曹远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燕西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赖道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曹远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彭学武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所长;

  王肇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涂志恭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刘健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教导员,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欣荣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伏忠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燕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卢平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洪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项建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俊杰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钦聪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炜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阙全旺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罗坊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旌新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郑伟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安砂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起利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有斌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东坡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郑欣欣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晓辉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洪田派出所所长职务;

  宋雪梅同志任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调进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高上居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赖德刚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志杰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雄心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魏中华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汪伯玮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邱春敏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林华元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叶永荣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拘留所所长职务;

  柯琪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魏荣水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大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范纯俊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所长职务;

  邢承明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冠平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廖金炳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建华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安砂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茂新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龙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西洋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杰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东坡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国孙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公安局贡川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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