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0100-2022-00097 文号永政人〔2022〕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21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赖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0100-2022-00097
文号 永政人〔2022〕21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21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赖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赖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10:46
| | |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赖炜同志任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尼葛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赖丽玲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叶同志任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茂财同志任永安市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池晓锋同志任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国土同志任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赖建华同志任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杨德旭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熊超同志任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子进同志任永安市小陶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小陶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詹仕炜同志任永安市罗坊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罗坊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潘友谅同志任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青同志任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泽建同志任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李小明同志任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不再担任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李正辉、陈超同志任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姜桂君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钟锦坤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余大升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燕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仍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赖炜同志任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尼葛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赖丽玲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建叶同志任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茂财同志任永安市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池晓锋同志任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国土同志任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赖建华同志任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杨德旭同志任永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熊超同志任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子进同志任永安市小陶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小陶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詹仕炜同志任永安市罗坊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永安市罗坊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潘友谅同志任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青同志任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泽建同志任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李小明同志任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不再担任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李正辉、陈超同志任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姜桂君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钟锦坤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余大升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燕同志不再担任永安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仍按副科级干部管理。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