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1-0100-2023-00005 文号永政办函〔2023〕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3-24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1-0100-2023-00005
文号 永政办函〔2023〕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3-24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09:46
| | | |
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闽财资环函〔2022〕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2〕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3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永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梅金贵  市林业局局长

  林  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陈春雅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成碧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茂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童长辉  小陶镇党委副书记

  项邦锋  洪田镇党委副书记

  罗娇赛  曹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葛红旗  贡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志勇  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赖世钦  市文创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督导检查实施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梅金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成碧、王茂财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余建华、黄岩,市财政局范淑艳、陈理芯担任。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闽财资环函〔2022〕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2〕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3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永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梅金贵  市林业局局长

  林  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陈春雅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成碧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茂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童长辉  小陶镇党委副书记

  项邦锋  洪田镇党委副书记

  罗娇赛  曹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葛红旗  贡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志勇  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赖世钦  市文创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督导检查实施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梅金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成碧、王茂财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余建华、黄岩,市财政局范淑艳、陈理芯担任。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