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1-00134 文号永政文〔2021〕7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5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1-00134
文号 永政文〔2021〕7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11-15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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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槐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请求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复的请示》(槐政〔2021〕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请你镇按照批准后的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做好组织实施。

  二、请你镇依据村庄规划划定的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实施有效的全域空间管控,避免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格落实规划中近期各项建设任务要求,优先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支撑。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请你镇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的管控,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各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乡镇严格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维护村庄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槐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请求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复的请示》(槐政〔2021〕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2021-2035)》。请你镇按照批准后的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做好组织实施。

  二、请你镇依据村庄规划划定的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实施有效的全域空间管控,避免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格落实规划中近期各项建设任务要求,优先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支撑。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请你镇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的管控,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各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乡镇严格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维护村庄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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