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3-00111 文号永政文〔2023〕6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30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林业新村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3-00111
文号 永政文〔2023〕6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0-30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林业新村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林业新村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03 15:16
| | | |
政策解读: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永安市林业新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3〕97号)、《关于审议〈永安市350481-03-B-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3〕98号)、《关于审议〈永安市西门水电站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3〕9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永安市林业新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安市350481-03-B-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安市西门水电站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请你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永安市林业新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3〕97号)、《关于审议〈永安市350481-03-B-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3〕98号)、《关于审议〈永安市西门水电站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3〕9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永安市林业新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安市350481-03-B-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安市西门水电站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请你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