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5-00043
  • 备注/文号: 永政地〔2025〕29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3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偿收储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所属3个小区部分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永政地〔2025〕29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时间:2025-04-29 16:06

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无偿收储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所属3个小区部分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收储〔2025〕4号)收悉。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现批复如下:

  1. 同意你中心收储原使用权属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新安、河东、河西小区部分地块,面积29950.84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收储地块宗地图。

  2. 同意本次无偿方式进行收储。由你中心与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燕西街道、燕北街道分别签订收储协议。具体收储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永收储字〔2025〕第15号)执行。

  3. 收储后的土地按规划用途纳入土地储备库,地块在未处置前,由永安市燕西、燕北街道办事处进行管护和使用。

  4. 地块的开发利用,应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地。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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