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5-00043
- 备注/文号: 永政地〔2025〕29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3
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无偿收储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所属3个小区部分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收储〔2025〕4号)收悉。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现批复如下:
1. 同意你中心收储原使用权属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新安、河东、河西小区部分地块,面积29950.84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收储地块宗地图。
2. 同意本次无偿方式进行收储。由你中心与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燕西街道、燕北街道分别签订收储协议。具体收储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合同》(永收储字〔2025〕第15号)执行。
3. 收储后的土地按规划用途纳入土地储备库,地块在未处置前,由永安市燕西、燕北街道办事处进行管护和使用。
4. 地块的开发利用,应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地。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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