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5-00045
- 备注/文号: 永政地〔2025〕3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7
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储三明市永安汽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标准化厂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收储〔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中心收储三明市永安汽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的汽车零部件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用地西侧未开发建设的6269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位置详见收储地块宗地图。
二、同意你中心参考评估机构评估结果1258.73万元,对地块原产权人进行补偿。具体收储补偿事宜由你中心与被收储单位签订《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并执行。土地完成收储后纳入土地储备库,原产权证收回报有关部门办理核减及注销手续,地块未处置前由永翔集团进行管护和使用。
三、地块的开发利用,要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应。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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