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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安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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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11191,电子邮箱:yaszfxxgkb @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下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8〕57号),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精心组织,加强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我市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拟定下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开栏目自查整改的通知》(永政办[2018]51号),要求全市各信息公开单位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进行整合,并确保及时更新;针对部分单位存在文件发布不够规范的问题,下发《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102号),要求全市各单位对照易错问题,开展自查并整改,并组织全市各信息公开单位进行跟班学习,在跟班学习期间对本单位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公开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做到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于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及时对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在2017年完成5433项权责清单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于2018年8月下发《永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永审改办[2018]2号),要求市直部门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全面自查和梳理,对清单公布后上级下放的事项和依法律法规列增的事项及时添加,对取消的事项及时删除,对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清单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经调整,2018年我市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新增9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为 33项,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由办理部门全文对社会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市审改办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市监[2018]19号),明确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各单位均已完成本部门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预决算公开模版的通知》、《永安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市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及样式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并要求除涉密以及明确暂不公开的单位外,各单位必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目前我市已将《关于永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8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的“财政资金”栏目中公开。同时,开展全市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检查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对已公开的预决算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正,确保我市预决算公开质量。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由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8]91号),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对应出台本单位工作方案,及时跟踪发布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报道。积极落实推进“五比五晒”项目工作和“百日攻坚工作”的要求,做好我市项目工作的推进和宣传报道。今年来共完成项目动态刊物印发8期,59篇项目信息宣传,涉及石墨、纺织、建材等我市主导产业,客观体现我市项目建设成效,方便民众了解我市各项工作围绕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由市政府办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永政办[2018]79号),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对应出台本单位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由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8]78号),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对应出台本单位工作方案,重点突出“食品安全共治示范县”创建、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及备案信息、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公开,同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确保公开文件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针对民众关心和与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各项上级政策,由对口单位及时进行转载。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充分利用在线访谈类节目,深入解读我市出台政策的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将各单位参与在线访谈情况纳入年终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确保工作保障到位。

  (1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在各有关单位跟班培训期间,进一步强调政策解读工作,并明确市发改、教育、市场监管、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群众关心的内容和问题进行解读回应,确保民众知情、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全市共解读本级发文、转发上级解读94篇。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创新使用审批流程图的方式,生动简洁的向业主解释审批过程。利用多媒体,在政务公开在线访谈和12345政风行风热线进行在线问答模式的政策解读。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清朗”、“校园贷”、禁毒工作等各类专项巡查。及时搜集整理涉永网络舆情信息,全年共编发《舆情报告》18期,《舆情专报》10期涉及我市舆情信息35条。在全国两会、省两会、高考等重要时期,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启动互联网加强级响应,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重要敏感时期我市的网络舆论健康、网上秩序稳定。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舆情事件的网上后续监控及舆情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置突发事件舆情10个。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由市委宣传部会同网安大队召集本地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并成立市委网信领导小组,完善网信工作制度。制定《永安市网络舆情工作制度》,更好保证网络舆情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公开落实工作,规范网上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简化办事材料提交,促进部门独立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认真实施网上办事大厅拓展提升项目,开通邮递服务、网上缴费系统,实现乡镇(街道)服务事项上网对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常运行,年初开通省行政服务效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办事大厅纳入监控范围。既提高了网上办事覆盖率,又提升了网上办理水平。对部分事项落实网上预审,推行自助办理,为推进全程网办创造条件。目前,全市入网审批单位33家,乡镇(街道)15个,入网审批事项1245项,其中事项服务五星事项23项、四星事项410项、三星事项722项。各部门单位完成网上办事拓展提升应用,全部开通邮递服务、网上缴费系统,并梳理“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事项144项。今年来,各部门单位共受理办结审批服务事项约4000件,全程网办118件,外网预审600余件,外网预约296件,邮政快递服务108件。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同步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更新公布,为群众网上查询和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积极配合三明建设三明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

  (21)完善网上留言咨询反馈机制。完善12345平台诉求件办理机制,今年来共接收300余件诉求件,均在办理时限内及时答复,满意率100%。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及时回复率100%。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建立和规范各类办事公开栏,将办事服务指南摆放在办事窗口,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整合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和全程代办制度,进一步方便企业、民众快捷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务。目前,全市“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总数的84.9%,转化率超过70%;审批服务流程再造218项,规范审批特殊环节141个,完成并联审批23件。

  (24)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在完成市级政务大厅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今年以来为业主提供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全程网上办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宣传和解读简政放权具体工作,在永安市政府网互动交流平台对网上办理事项问题的详细解答,宣传普及达到良好效果。

  (26)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将办事服务指南摆放在办事窗口,所有办事要求均已在指南中明确,方便民众理解和办事。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配合三明做好权责清单进驻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根据工作要求,我市第一时间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经自查,我市办事服务信息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一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信息公开栏各部门信息的审核和发布,按月更新在线访谈栏目,确保内容更新及时丰富;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网站安全。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0)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领域行政检查和处罚结果、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1)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并对长期未更新、维护的公众号进行清理和关停,今年以来共清理公众号1个。

  10、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2)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三明开展12345热线电话清理整合工作,并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妥当。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3)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组织跟班培训,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内容,特别强调“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要求全市各单位对照《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全面启用公开申请答复审批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4)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宣传栏、网站信息等多种形式,宣传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发布宣传信息19条次。

  1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出台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强化正式文件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失当。

  1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6)部署开展《永安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从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入手,要求对口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1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37)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由市教育局、环保局、文广局、旅游局、卫计局、住建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学校、医院、自来水公司的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38)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由市教育局、环保局、文广局、旅游局、卫计局、住建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分管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283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851条,占比65.36%;依申请公开信息数727条,占比25.67%;不予公开信息数254条,占比8.97%。

  (二)公开主要类别。2018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851条。公开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216条,占比11.6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98条,占比10.70%;规划计划102条,占比5.51%;行政许可类84条,占比4.54%;重大建设项目60条,占比3.24%;为民办实事类35条,占比1.8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92条,占比4.9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81条,占比4.38%;科教文体卫生类77条,占比4.1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414条,占比22.37%;其他类492条,占26.58%。

  (三)公开主要形式。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2018年度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51条,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共接受43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送交政府信息1851条。

  (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全年政策解读情况,在网站首页建立中央、省、市政策解读及文件专栏链接,设立本级政策文件集中展示链接(中央、省、市链接39个;本级政策类文件链接55个)。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或者完善决策提供依据。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我市共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1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公开情况。2018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条,《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2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8年度各级各部门没有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8年我市虽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但是因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变动较为频繁,造成业务培训成效不够凸显;部分单位存在领导、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业务培训时不够认真,培训后仍有各类发布错误发生。

  改进措施:2019年度,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形成定期业务培训和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文件数

1851

1856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51

1856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8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84

3、信函申请数

0

1

(三)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8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6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五)行政复议数

0

3

(六)行政诉讼数

0

0

(七)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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