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时间:2025-01-21 09:5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11191,电子邮箱:yaszf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相结合,做好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100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839条,占比83.23%;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61条,占比15.98%;不予公开信息数8条,占比0.79%。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2条,占比8.5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2条,占比2.62%;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占比3.45%;行政许可类信息70条,占比8.34%;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03条,占比12.28%;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3条 ,占比3.9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4条,占比2.8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3条,占比5.13%;科教文体卫生类30条,占比3.5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5条,占比6.56%;其他类信息358条,占比42.67%。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60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度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8条,办结15条,其中告知补正0条,予以公开12条,部分公开0条,不予公开(属于行政执法案件)0条,无法提供3条,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条,其他处理0条(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5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持续推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涉及惠企政策、惠民惠农等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2024年开展意见征集活动18期次,发布政策解读(含图解、访谈)信息36篇,进一步保障了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已完成在三明市政务云上的部署运行,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归并整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政府网站全面支持IPV6协议,实现无障碍浏览;及时回复“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永安市目前保持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共8个。

  永安市严格按照福建省、三明市关于政务公开专区的工作部署,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原则,持续推动政务公开专区的完善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一是梳理工作内容清单,强化日常业务指导。通过培训会、微信群、办公系统等形式,下发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综合运用季度通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监督。推动各部门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利用政务公开专区挂墙公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实现社会对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时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30

1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564

行政强制

52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0.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

1.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4.

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

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别部门、单位对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完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频繁变动,导致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偏弱。
    2025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督查督促工作,进一步强化新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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