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10 11:49 来源:永安市燕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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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义务教育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街道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2、保障性住房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3、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4、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街道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5、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或街道未涉及相关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6、养老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7、农业补贴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8、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未有开展此类工作,未纳入。

  9、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街道现有项目或经办主体非街道,或性质为租地非征地,或街道仅为执行层级,判断为相关内容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10、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1、城乡规划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2、市政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3、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4、安全生产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除已列进街道公开目录的条目外,其余内容,街道未涉及该条目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15、就业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部,街道有开展的部分纳入,其余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16、户籍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7、扶贫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除已列进街道公开目录的条目外,其余内容,街道未涉及该条目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18、救灾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未有开展此类工作,未纳入。

  19、环境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0、社会保险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除已列进街道公开目录的条目外,其余内容,街道未涉及该条目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21、社会救助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除已列进街道公开目录的条目外,其余内容,街道未涉及该条目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22、税收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3、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4、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5、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除已列进街道公开目录的条目外,其余内容,街道未涉及该条目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26、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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