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0-11-10 16:02 来源:永安市燕东街道
| | | |

<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乡级
1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1.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2.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3.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燕东街道办事处)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贫困人口退出  

 

 

1.退出计划

2.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3.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4.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永委办〔2017〕50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燕东街道办事处)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