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如何让低保实现“阳光+诚信”

日期:2021-01-20 15:37 来源:永安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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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群众,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农村最低保障制度是我们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一项兜底工程,这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重要举措,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低保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开宝马吃低保,住洋房吃低保”、关系保、人情保、死人吃低保、低保平均分配或者轮流坐庄、用低保政策解决遗留问题。

  再者,由于近年来低保保障金的逐年提高,加之医疗救助、住房、教育、扶贫等在低保对象上都给予优惠政策,低保的“含金量”也越来越大,低保成了“香饽饽”,谁都想咬上一口,吃上一嘴,于是,出现了少部分家庭隐瞒家庭实际收入,虚报、谎报家庭收入,想方设法钻空子,骗取低保保障金。某些民政助理员、村干部,胆大包天,触碰低保这根“高压电线”,私吞低保款。以上的这些问题,使我国的低保迷失了方向,走了味。

  那么,究竟该如何做到“诚信低保”、“阳光低保”?笔者认为应该从坚持一个观点,创新两个措施,加强三个力度,突出四个重点着手抓。坚持一个观点,就是“依法施保”的观点。依据《低保条例》和现行低保政策来决定,必须将“符合低保条件才能纳入”作为前提条件。创新两个措施。一是低保动态化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家庭经济情况,对可能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超过低保线的家庭,要及时退出低保;对因灾、因病,临时救助也不能解决生活的贫困群众,应纳入低保,使低保有进有出,避免终身保。二是实行低保户标识制度,在低保家庭门前悬挂“低保”标识牌,便于群众识别,从而达到有效监督。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全面、正确地把握政策,消除他们认为的低保是“露天的饭”,应该“一个吃点”,不是残疾保,也不是老年保,而是“最低生活保”,是吃饭钱,救命钱;二是加强对低保专干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校的低保工作队伍;三是加强对低保工作检查、督办、考核的力度。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以入户调查为重点,掌握家庭情况,核准家庭收入,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做到民主、公正、公平,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三是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发扬群众监督,该不该吃低保,群众说了算;四是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坚持和完善低保的评议、评审制度,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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