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16 16:06 来源: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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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永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压实责任,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头落实的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每年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做出部署和安排,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完善普法机制。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突出宪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每年制定安排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等,通过局党组引领学、全体人员跟进学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员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此外,我局结合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法治化社会环境,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3.深入执法检查。坚持每年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暨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切实增强执法工作合力。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明显提升。2023年以来,我局共实施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297家次,100%完成执法检查计划任务,下达种类执法文书590份,发现并整治事故隐患和问题819条;行政处罚案118件,涉及经济罚款的案件19件,罚款总额101.11万元。不存在未查未决案件。 

  (二)完善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建设制度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细化梳理,修订完善《永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推进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下移监管执法重心,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将由省委编办会同省司法厅及省应急管理厅制定《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14项执法事项赋权我市各乡镇(街道)进行实施。有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制,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二是推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从7月份以来,我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通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执法计划,明确推行连片联合执法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片区划分等。出台工作职责、片区交叉执法检查制度、报表工作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办法等配套制度,并编制《连片联合执法手册》,大力推行乡镇(街道)连片联合执法工作。自9月开展连片联合执法工作以来,共组织开展了12次连片联合执法,检查企业31家,行政处罚20次,取得了较好成效,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打通基层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 

  3.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细化各项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实现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案卷完整齐全。同时,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三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方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均由承办科室在作出决定前,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规定的程序提交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进行法制审核。且我局还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对我单位重大执法案件进行审核,确保监督检查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四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标准,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我局制定的制度文件,产生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及时将本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 

  (三)健全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治理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出台了《永安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审批”的工作原则,实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三是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人员、装备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年度重点检查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完成每年不少于120家的监督检查任务数。四是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定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善双随机抽查对象库、抽查清单、检查人员库,通过信息化手段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二、存在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呈逐年向好态势,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但也还存在主动创新不够,确保“大安全”、应对“大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全面推广运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成果,不断总结创新,为我市提供高质高效的安全保障。 

  三、2024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提升灾害事故防范救援能力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2.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承诺时限、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3.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新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修订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行业尤其是新兴领域监管责任。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整治,着力防范化解我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兴安、依法治安”,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建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持续突破监管执法工作,力争全市行政执法总次数、行政处罚总次数、罚款数额、行政处罚率实现持续较大进步。继续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突破企业内部职工举报瓶颈,提升举报广度和深度,为安全形势长期稳定打下坚定的基础。 

  5.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不断拓展应急宣传深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多样化,切实提升普法实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永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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