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燕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燕北街道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08 09:45 来源:永安市燕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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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部门、各村居: 

  现将《燕北街道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31日 

  燕北街道2021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燕北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街道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吴长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葛世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郭建洲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林志伟  燕北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孟彬  街道财政所所长 

  冯大兴  街道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林  春  城区林业站站长 

  陈永林  燕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贤聪  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指挥部负责领导全街道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由郭贤聪兼任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3650606)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 

  要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突发疫情时,要及时做好紧急免疫。 

  (二)严格程序 

  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的方式,推行村每月免疫日制度,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 

  (三)落实责任 

  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研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四、职责分工 

  街道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落实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 

  畜牧兽医水产站具体实施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的供应、保存和使用监管,并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财政所负责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执行所需经费,包括疫苗、耗材、人工、疫苗储运等经费,负责疫苗等相关经费的监管。 

  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配合做好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内容 

  规模畜禽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家畜要及时补针。 

  1、高致病性禽流感:颈部皮下或胸肌肉注射,2-5周龄,鸡每羽0.3ml,鸭、鹅每羽0.5ml;5周龄以上,鸡每羽0.5ml,鸭每羽1.0ml,鹅每羽1.5ml。 

  2、小反刍兽疫:颈部皮下注射1头份。 

  3、口蹄疫:为减轻免疫副反应,可将疫苗多点多次进行免疫,并避免动物剧烈活动。猪使用0型口蹄疫浓缩灭活苗进行免疫,体重10-25kg的猪每头1ml,体重25kg以上的猪每头2ml;牛、羊使用0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牛颈部肌肉注射,成年牛、犊牛每头2ml;羊后肢肌肉注射,成年羊、羔羊每只1ml。 

  4、猪瘟免疫:大小猪均肌肉或皮下注射,每头2头份,断奶前仔猪可接种4头剂量疫苗,以防母源抗体干扰。 

  5、鸡新城疫:颈部皮下或胸肌肉注射,每羽2羽份。 

  (二)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养殖场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动物重点疫病要采取强制免疫和其他各项综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和流行,坚决打好防疫战役,确保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 

  2、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今年强制免疫工作量大、要求高,各村必须高度重视。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村主任、养殖场负责人作为各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领导组织辖区内动物疫病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3、加强免疫技术培训,由畜牧兽医水产站组织好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在实施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逐组逐头(羽)进行规定疫苗的免疫注射,挂好耳标,确保免疫注射到位,提高免疫质量,减少免疫应急反应死亡等现象的发生,并逐户(栏)填好免疫档案登记簿及免疫证。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4、及时处理好动物免疫应激反应。动物强制免疫出现应激反应的,应及时向畜牧兽医水产站报告,并逐级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现大规模应激反应的,应立即上报,并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4小时内上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及时会同疫苗生产企业核实情况,调整供应疫苗的品种。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认定工作,规范做好应激死亡补偿的申请、审核工作。 

  5、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4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各村、场要集中人力、物力分三阶段做好防疫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1日-4月11日) 

  由畜牧兽医水产站认真组织发动,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制定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免疫注射(4月1日-4月27日)、(10月10-11月21日) 

  (1)4月1日-4月27日、(10月10-11月21日) 

  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对禽流感、鸡新城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全面强制免疫。由畜牧兽医水产站组织各场技术员、各村防疫员逐场、逐村、逐户免疫注射。 

  (2)为确保免疫注射到位,坚决做到“六个不漏”,即:街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栏,栏不漏畜,畜不漏针。对存栏生猪30头以上、家禽100羽以上有独立完成免疫工作能力的规模养殖户可采用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免疫登记和免疫档案,督促养殖户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疫苗,注射好规定的疫苗,同时挂好耳标。 

  (3)规范免疫注射操作。严格按照免疫方案,规范操作,科学的开展免疫工作,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同时做好防疫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对存栏猪进行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三个病种的强制免疫时间间隔应在7天,以避免引起生猪强烈的应激反应。 

  (4)完善免疫档案。各村要做到养殖户有免疫证,行政村和养殖场有免疫记录档案。对规模畜禽饲养场,要监督其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和免疫记录;对散养畜禽,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做好免疫记录。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督促检查(4月27日- 4月30日)、(11月2日-11月27日) 

  以村为单位,在防疫期间由畜牧兽医水产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漏注、漏挂的及时采取措施补注、补挂,对不愿打防疫针的、畜主不在家的、不愿挂耳标的,村防疫员要反复做好思想工作进行补免、补挂免疫标识。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春秋防工作进行考评,并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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