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日期:2020-11-30 11:23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 | |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三明市和永安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加强全市城市管理的制度、规定、方案、办法和意见。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市区市容管理考评。参与对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的评选考核。  

  (四)对各乡镇(街道)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行风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  

  (五)负责市数字城管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  

  (六)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管线行业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  

  (八)组织查处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违规案件,以及专业性强的管理执法工作。  

  (九)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做好检查管理工作。  

  (十)负责行使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和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城市管理局要遵循城市运行规律,建立健全以城市良性运行为核心、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管理,创新治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部分职能实行监管与处罚分离。根据《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2017〕78号)中“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被集中行使后,管理责任主体不变、监管职责不变”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监管与处罚职能相对分开(具体以相关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形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需要立案查处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将案件线索及基本定案材料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相应的行政强制。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仍须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占用城市用地和空间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城市雕塑的审批。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建成区内国土空间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两违”及城乡规划违法的行政处罚;负责夜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建筑物附属广告的审批管理。  

  3.关于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的综合监管,牵头建立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中涉及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的行业指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全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依法处理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铁路道口安全畅通。  

  4.关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职责分工,市林业局主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职责。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852747 

  值班电话:0598-3852747 

  传    真:0598-3852747 

  网    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唐成川(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直管财务、人事工作。联系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

  朱忠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系统工会主席):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经济项目、科技、统计、系统工会、关工委等工作。具体分管单位及科室:公用事业科、市政园林所、系统工会。联系市政园林所党支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赖道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城市市容管理、机关后勤、办公室、党务、人事、效能督察、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离退休、档案等工作。具体分管单位及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装备财务科、督察科,联系局机关党支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城市环境卫生、消杀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河长办、交通、消防、防汛防灾、双拥、统战、宗教、侨台等工作。具体分管单位及科室:环境卫生所、消毒站、审核审批科、物业管理科。联系环境卫生所党支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运绪(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效鑫(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党建工作;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协调人大、政协工作。具体分管单位及科室:城管办、“两违”办、渣土办、联合执法大队、办案中队(中心)、法制科、市容管理科。联系局退休党支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98-3852747。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效能建设、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评定、档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工会、青年、妇女等日常工作。  

  (二)公用事业科。联系电话:0598-3620061。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运行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市容环卫、城市消杀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管线行业监管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环卫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户外广告、夜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的监管。负责市政、园林、环卫等公用设施改造维护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牵头做好本单位生产安全工作。  

  (三)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98-362006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本市物业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征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以及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管理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建立物业管理投诉登记制度和物业管理项目档案。  

  (四)督查科(市容管理科)。联系电话:0598-3612318。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市容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数字城管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内容进行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综合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对上级决定及本局领导批示的城市管理事项进行督办。  

  (五)法制科。联系电话:0598-3620063。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草拟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行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负责申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准。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环节审核和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件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编制和调整部门权责清单。负责协调住建、市场监督、水利等部门综合执法工作。  

  (六)审核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3620061。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工作。  

  (七)装备财务科。联系电话:0598-3855333。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财务报表,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城市管理各项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开展相关内部检查。负责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和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采购计划报批和报废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式服装、标志标识,以及执法执勤车辆、装备的计划、采购、发放、维护和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工作的管理和罚没票据管理及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52747。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