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统计局

日期:2021-07-14 10:36 来源:永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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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贯彻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各乡镇、街道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助管理各乡镇、街道基层统计中心,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西溪大道1111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3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833506 

  值班电话:0598-3833070 

  传真:0598-3833505 

  网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一)李汶(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王守恒(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抓GDP核算和服务业;分管办公室、综合科、社会科、信息中心;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改革创新、融媒体宣传、精神文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薛福平〔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主席):主抓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商贸业;分管政策法规科,协管工业与能源科;负责政法、综治、安全、反邪教、信访、政风行风、普法教育、双拥、卫计健康、群团、工青妇、社区(村)挂包、精准扶贫等工作。 

  (四)邱开华(班子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公章管理和登记使用、会务通知、单位考勤、志愿者服务、档案管理、统计继续教育、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休干部慰问服务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33506)。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科(联系电话:0598-3853841)。负责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牵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调查编制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 

  (三)投资科(联系电话:0598-3833070)。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 

  (四)社会科(联系电话:0598-3833010)。负责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研发统计和企业创新调查,负责组织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收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598-3853560)。负责拟订统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本市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统计行政应诉、法律顾问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开展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六)工业与能源科(联系电话:0598-3833902)。负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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