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三明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投资综合管理、区域协调发展、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生态文明领域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民经济动员、数字经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市数据管理局牌子,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永安、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以及信息化投资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836667
值班电话:0598-3836667
传真:0598-3811779
网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陈许忠(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何东升(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副局长、粮储局局长):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安全生产、“双拥”、消防工作;主持粮储局工作;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协助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分管粮食储备和行业监督检查科、安全仓储和物资储备科;对接三明市粮储局。(与刘友互为AB岗)。
刘友(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商品价格与公共服务价格管理、价格成本监审、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和认证、综治、工会、市场监督(食品流通)等工作;分管体改科、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对接三明市发改委体改科、营商科、商品价管科、服务价管科、价格成本监审科、项目策划评审和认证中心。(与何东升互为AB岗)。
余君(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二级监察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林峰(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政策法规、区域协调发展、少数民族、扶贫、原中央苏区与老区工作、对口合作、对口支援工作、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自然资源、以工代赈项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工业和科技发展、落后产能退出、央企对接、减负、“三跑”、疫情防控、局机关办公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落实(含信息工作)、信访、机关效能建设、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档案、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关工委、老龄、宣传、统战、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青年、人才工作,牵头负责三明市绩效考评和永安市绩效考评工作;分管党建办、经济科、生态与区域科(侧重区域)、苏区办、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对接三明市发改委区域协调发展科、苏区政策对接科、苏区政策研究室、对口支援联络办、农村经济科、工业科、高技术产业科、央企办、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党建办;三明市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与赖丽华、郑能翀互为ABC岗)。
赖丽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社会事业发展、“双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人口发展与规划、老人、妇女、儿童、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复议、城镇化发展、国土综合开发与整治、综合文字工作;分管综合科、重点项目管理科、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科、国家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对接三明市发改委综合科、重点办、社会事业科、发展规划科。(与林峰、郑能翀互为ABC岗)
郑能翀(副局长):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交通和能源发展(抽蓄)、电力改革(农村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及预算内投资补助、灾后重建、质量管理、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审核审批、项目前期策划储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招标事项、文旅康养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循环经济、招商引资、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大数据产业和信息化、专项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负责数据管理局具体工作;分管投资科、政策研究及项目策划中心、审批科、生态与区域科(侧重生态)、服务业发展科、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科、数据服务中心;对接三明市发改委投资科、交通能源科、审批科、生态科、服务业科、数字经济科、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与林峰、赖丽华互为ABC岗)。
林积勇(四级调研员):负责挂包村(社区)工作(与周建泉互为AB岗)。
陈泽尊(四级调研员):协助何东升副局长工作(与木云飙互为AB岗)
木云飙(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何东升副局长工作。(与陈泽尊互为AB岗)。
周建泉(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利用外资、开发区、对外招商、经贸交流合作、项目成果转化、“6.18”工作、“一带一路”、国民经济动员、金融工作;分管对外经济和项目成果推进科、国民经济动员科;对接三明市发改委对外经济和项目成果推进科、国民经济动员科。(与林积勇为AB岗)。
四、机构设置
市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电话:0598-3836667)。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科(国民经济动员科)(电话:侧重综合科:0598-3835636;侧重国民经济动员科:0598-3831580)。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国内外、全省、三明市和我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计划。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起草。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具体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保障队伍建设等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战略物资储备和征用计划。提出平战结合、军民融合项目的建议,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具体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投资科(电话:0598-3818036)。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市内有关投资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目标。负责全市重大投资项目的汇总、跟踪和管理推进工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转报及转下达相关行业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及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情况,提出统筹综合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和民航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推进全市铁路和民用机场建设。协调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和能源行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交通和能源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评估,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牵头推动各相关科室做好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做好数据填报,协调开展日常调度。落实投资项目信息跟踪分析工作,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
(四)经济科(电话:0598-3853607)。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规划、计划及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策划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本市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承担涉及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参与组织拟订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统筹科技行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创意产业发展。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五)服务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电话:0598-3666303)。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承担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具体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落实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分析、目标考评等协调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情况。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推进信息消费工作。组织编制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投资计划,负责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
(六)社会事业科(电话:0598-3835636)。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审核、转报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七)生态与区域科(电话:侧重生态科:0598-3853607;侧重区域科:0598-3818136)。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规划和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生态市建设,协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区域合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工代赈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
(八)经济体制改革科(电话:0598-3816036)。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营商环境与信用建设科(电话:0598-3816036)。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负责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研究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协调配合推进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
(十)审批科(电话:0598-3852779)。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受理承办本局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承担相关审批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
(十一)价格管理科(电话:0598-3815206)。监测预测预警市场价格变动,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三明市和我市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负责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负责管理国家、省、三明市和我市列名管理的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和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工作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
(十二)重点项目管理科(电话:0598-3818130)。负责市重点项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拟订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和政策。负责市重点项目筛选工作,研究提出年度我市重点项目名单和省级重点项目申报名单,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跟踪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市重点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督促分级管理单位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市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市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项目竞赛活动组织协调和管理推进。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对外经济和项目成果推进科(电话:0598-383158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模、投向及改革政策。牵头策划、筛选与储备省、三明市和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按照规定审核转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参与同国内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参与全市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政策研究。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指导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全市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6·18”),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全市企业的技术需求。组织全市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做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组织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做好全市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审核、转报和下达工作,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
(十四)苏区办(电话:0598-3818136)。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做好向国家部委、省、三明市争取有关苏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工作;负责协调永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重大项目的开发、申报。
(十五)粮食储备和行业监督检查科(电话:0598-3633093)。承担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具体工作,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产销协作,指导粮油批发市场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骨干粮店等建设。负责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和粮食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我市粮油工业统计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粮储行政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粮储业务性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粮储行政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储行政后勤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我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我市储备粮的规模,我市储备粮布局、品种结构、购销计划、轮换计划以及动用我市储备粮的意见。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储备订单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拟订我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归口承担全局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负责我市军粮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网点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起草我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依法对我市储备粮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轮换计划,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承担省、三明市、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六)安全仓储和物资储备科(电话:0598-3633093)。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系统应急工作。拟订我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我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我市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提出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承担我市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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