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07-12 16:20 来源:永安市曹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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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负责提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体旅游、公共法律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符合乡镇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经济发展、群众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危房改造、国防动员、退役军人等其他公共服务。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拟订本乡镇权责清单并组织实施。建立落实“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利用“乡呼县应”通道开展对辖区内日常事务的监管。依法开展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加强对上级部门驻乡镇单位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对农村“各大员”的协调管理机制。负责乡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乡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镇曹远镇人民政府坑边路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570126 

  值班电话:0598-3570126 

  传    真:0598-3570888 

  网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刘国华(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钟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财政、统计工作。 

  高树埌(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库区移民、镇自来水厂、集镇建设及管理工作。协调自然资源所。 

  罗旌润(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务、综治、政法、信访、关工委、老体协、工业经济项目、招商引资、工会、八闽安置房工作。协调曹远派出所、司法所、西洋法庭、联系省地属企业。钟清林(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煤矿和非煤矿山、生态环境。 

  罗娇赛(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工业经济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妇联、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联系广电站、邮政支局、电信站。 

  江涛(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游为(党委组织委员):分管组织、人事、党政办、机关后勤、督查落实、档案工作、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慈善事业、劳动保障、老龄委工作。 

  黄通(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交通、生态环境、消防安全工作。 

  熊丹(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负责统战工作。分管文旅、科协、科技、团委。 

  罗联锦(副镇长):分管林业、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所、林业站。 

  杨晓龙(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协调永安农商行曹远支行,粮站、供销社、烟草站。 

  江斌(副镇长 挂职、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协管综治、政法、信访工作。 

  郑凌峰(三级调研员):协管林业及林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薛正武(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关工委、老体协、老龄委工作。协助罗旌润同志工作。 

  李敬华(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卫计、教育、党政办、工会工作,协调卫生院(第三医院)、第六医院、永安九中、永安十中、曹远镇中心幼儿园。兼任党政办主任。 

  罗扬(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电力、煤矿和非煤矿山、工业经济项目,协调供电所。 

  四、机构设置 

  1.乡镇党政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岗位设置 

  (1)党政办公室。负责乡镇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乡镇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印章、档案、督查、机关效能、绩效考评、深化改革、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2)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含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信)、统一战线(含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人事(含机构编制、老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预决算编制、公开、执行、调整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性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乡镇财务会计事务;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负责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商务(含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招投标、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置辖区内的重大治安问题,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禁毒、反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开展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行政区域突出的治安问题;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应急预案,以及各类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火灾、疫情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的应急救援及防治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5)民生事务办公室。开展村(社区)事务公开;负责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含社会救助、老龄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退役军人、广播电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含人口家庭发展服务)、残疾人事务、征地拆迁、农村建房管理等民生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编制乡镇权责清单。 

  (6)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编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生态环境、革命老区根据地建设等工作;负责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品牌;负责农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查研究。 

  2.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岗位设置 

  (1)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济发展、财税增收(含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会计核算)、水利(含库区移民、水土保持、河湖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公路建设与养护、道路交通安全、财政项目建设等的事务性、辅助性、业务性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相关政策落实;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内党员和群众,负责辖区内党组织的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政策解答和先进典型宣传,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协助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市直部门下放和乡镇政府委托授权的行政审批、人力资源、文旅、民政、卫健、教育、文化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和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集镇管理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3)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赋权事项的执法工作;与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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