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上坪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2-10-27 09:00 来源:永安市上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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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上坪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强服务“三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负责提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体旅游、公共法律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符合乡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经济发展、群众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危房改造、国防动员、退役军人等其他公共服务。加大乡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乡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拟订本乡权责清单并组织实施。建立落实“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利用“乡呼县应”通道开展对辖区内日常事务的监管。依法开展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加强对上级部门驻乡单位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对农村“各大员”的协调管理机制。负责乡规划建设、城乡管理工作,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乡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上坪乡新桥路15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66000

  党政办电话:0598-3653140

  值班电话:0598-3653140

  传真电话:0598-3653141

  网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蓝其行(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树彧(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直管:财政、统计、审计工作。

  赵建成(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环保、交通、工会、关工委、老年工作。

  吴雯路(党委副书记)直管:党务、党建。分管:农业、农村、新农村建设、扶贫、乡村振兴、林业、林业改革、森林防火、上坪林场等。

  张占祁(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乡长候选人)分管:宣传、统战、精神文明、文体、教育、广播、邮电、卫生、计生、市场监管。

  廖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司法所长)分管:政法、综治、司法、信访(12345)、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旧宅复垦、土地整理、“两违”整治、地质灾害防控、村镇规划。

  陈詹荣(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党建、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旅游等工作。

  胡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委监察全面工作。分管:纪委。

  余友汕(副乡长)分管:园区、项目、外引内联、企业(电力公司)、科技、招商引资、“五比五晒”工作。

  王龙华(副乡长):分管行政后勤、劳动保障、机关效能等工作。

  罗联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水利。

  郑登惠(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民政、残联。

  张平(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安全、消防、应急管理、群团、妇联。

  四、机构设置

  1.乡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53140。主要职责是负责乡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承担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电子政务、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乡呼县应”通道的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事项办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对市职能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53140。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乡机关党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联系电话:0598-3652475。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乡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以及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农民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乡财政管理、统计职责。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910804。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组织实施辖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主法治、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管理;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残联、村务公开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0598-7910808。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具体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应急预案;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910804。主要职责是负责乡镇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订综合执法工作的执法标准;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相关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门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乡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0598-7910808。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督促落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完成乡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乡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乡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等。负责农业农村、农机农技、农村经管、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扶贫开发、水利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联系电话:0598-7910804。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乡及市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乡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编制乡权责清单。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使用“乡呼县应”通道并及时做好“乡呼县应”事项办理材料的登记、收集、归档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7910808。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负责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环境保护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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