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配置“村留地”政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于永安城市发展的关心及提出的宝贵建议。
对我市的各项目的征迁,都有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中涉及的“村留地”项目组都会予以考虑保留。对涉及到“村留地”项目,项目组会在前期报批中予以一并考虑,我局对涉及提交的“村留地”的项目用地审批也会予以积极落实办理。
领导署名:张茂祥
联系人:戴燕
联系电话:3826676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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