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5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19 15:47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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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崇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建成区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满足村民改善性住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政府专题会进行专项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保障农房建筑质量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完善城中村规划编制 

  近年来,为切实改善城郊村村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我局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城中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先后完成吉峰新村(135亩、400户)、洛溪新村(271亩、655户)、茅坪新村(143亩、401户)、黄历新村(56亩、172户)、埔岭新村(31亩、95户)、麻岭新村(84亩、252户)、益口新村(79亩、325户)、兴平新村(30亩、75户)的规划编制;完成马坑新村、下渡新村、桥西九曲新村、文龙新村、吉山新村、罗岩新村等村民聚居点新村建设;目前永浆新村、下渡新村三期已经进行规划选址勘查,拟委托编制村庄规划。 

  二、简化用地审批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三区三线”管控规则,新村建设用地审批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依据《永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新村建设用地红线,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是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编制村庄规划再办理新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目前三明市人民政府已经授权永安市人民政府进行新村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实现了审批即供地。 

  三、制定危房翻改建政策 

  近年来我市通过网格划分责任区,开展“网格化+地毯式”危房排查整治。2022年“6·13特大洪灾”以来,全市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发现有些房屋存在地基下沉、墙体开裂、钢筋裸露、房屋漏水等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不利影响,我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永安市城区零星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建议危房通过采取加固、翻改建、收储等方式进行处理。 目前“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征求燕南、燕东、燕北、燕西四个街道、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意见,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领导署名:张茂祥   

  联系人:江烨辉 

  联系电话:3853118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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