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4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25 09:35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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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强化校园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强化校园管理。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制定了《永安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4月27日、5月10日,分别召开校园欺凌工作推进会和校园欺凌工作经验交流会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三中高中校、六中、洪田中学、巴小等4所学校作经验交流,再次部署校园欺凌工作。选派3名校长参加省级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培训班,通过为期3天培训,进一步提升预防、处置能力。4月,我局开展长期不在校未成年人排査工作,对长期不在校未成年人进行登记造册,分别报送市未保办、公安局,进一步核实重点学生,做好帮扶教育转化工作。

  建立长效机制

  一)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在培训中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

  二)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标准。

  三)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41所中小学(含分校)相应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及制度,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为校园欺凌防治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培养教师、学生及家长等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3月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观看《“麒麟未士”系列法治课》片,并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主题班会课,全市受教学生近5000人。各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给师生开设法治课,如3月9日西门小学邀请燕西派出所所长、法制副校长开展以“人人知法 人人守法加强法治观念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制讲座;3月27日北塔学校邀请检察院许旭菲到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校园欺凌”专题讲座;3月28日三中高中部邀请法治副校长林志伟到校开设法治讲座,4月22日,大湖小学邀请派出所所长、司法所副所长进校,为家长、学生开设针对性的法治讲座;4月24日,大湖中学邀请司法所副所长入校,开设“法制宣传进校园,争做守法好少年”主题讲座;5月8日,北塔学校开展“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活动,邀请燕西派出所警官给学生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等内容的法治课。4月封闭集中培训,配合举办永安市未成年人特殊转化教育班。

  领导署名:刘金坚 

  联系人:钟扬明 

  联系电话:3809205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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