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25 09:43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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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华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费用补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为妥善解决此问题,永安市教育局初教科、财务科、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开展专题调研。经研究,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关于寄宿制学校学生补助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16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22年补助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学生250人,合计金额10万元。

  二、关于乡村两级办学补助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保障经费的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的投入。每年乡村两级办学经费19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按小学生每人每年3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40元予以补助,做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2022年补助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补助学生584人,合计金额 13.05万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数2.34万元、民师退养人员工资及抚恤金3.71万元、专项及保运转经费安排7万元)。                        

  三、关于上级补助资金

  近几年,省财政厅、民族宗教厅下达民族中心小学的“民族教育提升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约15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及教育质量的提升发展。

  四、关于食堂厨师、保洁补助

  为不断巩固和推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食宿改善民心工程建设,努力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将学校临时聘用的食堂、生管等服务人员等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其中食堂厨师每月每人补助1200元,保洁每人每月补助800元。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需求。2022年补助永安市民族中心小学补助厨师1人、保洁5人,合计金额5.76万元。

  以上一至四项合计,每年补助资金为43.81万元。

  感谢您对永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为我市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刘金坚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3619291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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