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3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05-08 15:44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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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保障乡村医生薪资福利待遇。永安市共155家一体化村卫生所,拥有一体化乡村医生(以下简称“乡村医生”)161人。乡村医生的薪酬从乡镇卫生院的工资总额支付,主要由六个部分构成。一是医务性收入,村卫生所医务性收入扣除成本后至少80%可计提绩效。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卫生院将40%左右的原十二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安排给村卫生所,根据核定的工作量和年终考核结果,拨付相应补助。人均原十二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每年5元的标准逐年提高,2024年已达到85元/人,乡村医生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的收入也同步增加。三是基本药物补助,财政按每个农业户籍人口10元的标准拨付村级基本药物补助,各卫生院将村卫生所药品收入的至少15%计提村医绩效,还有结余的,按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四是落实乡村医生岗位津贴制度,目前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五是协助卫生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慢病一体化等工作的,由卫生院根据工作量给予相应绩效。六是对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村卫生所注册执业的,按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 元、500元的标准奖励。2023年永安市乡村医生人均工资达6.03万元,最高可达12.42万元。

  退休乡村医生自2017年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于2017年之前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乡村医生,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永安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永政文〔2016〕136号)文件精神予以补助。补助标准如下: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的,每月补助=当年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4%×核定工龄。年龄小于70周岁大于60周岁(含60周岁)的,每月补助=当年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2%×核定工龄。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标准随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变化同步增长。目前我市共有185名退休乡村医生享受养老生活补助,年补助金额达156万元。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市卫健局多途径充实乡村医生队伍。一是定向委培,2017年起与我市户籍的13名毕业生签订《三明市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协议书》,学员毕业后回推荐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二是社会招聘,各卫生院根据自身需求面向社会招聘符合资质的乡村医生到村卫生所工作。三是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2024年拟招录2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充实村医队伍,分别安排至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中心卫生院三溪村卫生所和永安市槐南卫生院皇历村卫生所。

  乡村医生培训方面,主要通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基层分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村医服务能力。2023年共10名乡村医生完成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的线上、线下培训;46名乡村医生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执业能力提升培训;为提升村医中医服务能力,三明市永安总医院于2023年组织了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专项培训,共241人次村医参与。

  三、提高县域公卫服务能力。按照医共体“上联下带”的工作思路,三明市永安总医院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作。2023年选派医师、护师、药师及各类管理专家到分院帮扶指导约3000人次。其中,选派中级以上职称医师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分院进行医疗帮扶共计2825人次。派驻人员在受援分院共开展门诊诊疗34155人次,开展教学查房251人次,审阅病历32份。给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业务讲座培训15次培训医务人员190人次,技能培训10次,开展手术或操作2178台,开展无痛胃镜138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下一步,市卫健局将继续落实好乡村医生薪酬待遇和养老保障工作,鼓励适合条件的优秀青年踊跃投入基层卫生工作,持续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最后,非常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也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

  领导署名:吴爱灵

  联系人:朱微微

  联系电话:0598-3833016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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