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11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潘章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砂双塔”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收悉,所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设性,我单位认真研究吸收,并在工作中予以推动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安砂双塔”已争取上级4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已完成修缮工作。同时,我单位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采集了“安砂双塔”的平面测绘、影像图片、打点坐标等数据信息,为后续的保护利用和省保单位申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文物字〔2025〕71号)文件,福建省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展。我单位将从多方面全力支持“安砂双塔”的申报工作。一是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组织历史、建筑领域专家,从文献记载、建筑技艺、艺术风格等维度,深入挖掘“安砂双塔”的历史、艺术、建筑价值。二是协助安砂镇政府完善“安砂双塔”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材料,邀请文物专家提供专业指导支持,全力助推“安砂双塔”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事业的关心与建言。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助力永安文旅事业迈向新的台阶。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魏振龙
联系电话:198****3075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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