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147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7-21 10:14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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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吴旭勤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永安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全力保障农村教师子女入园入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增加扩建优质公办幼儿园的建议 

  1.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扩大优质公办资源 

  我市始终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共投入16800万元,用于贡川、小陶、西洋、民族、槐南、安砂、大湖、上坪等8所乡镇(街道)中心园以及新实幼和燕东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改(扩)建了燕南中心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园舍面积共计58633平方米,新增159个班级4860个学位。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积极向上争取幼儿园建设补助资金,用于薄弱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校舍改扩建、附属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同时将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2.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入园需求 

  《永安城区教育布局“十四五”规划及远景目标》初稿中,实施幼儿园项目有:水院北门幼儿园、燕城里幼儿园、文创园幼儿园、中央佳园幼儿园、五洲凯旋门幼儿园和澜山世纪幼儿园等6所;远景规划幼儿园有:城东幼儿园、尼葛幼儿园和实幼城南校区等3所。以上两期的幼儿园建成后,可分别新增学位2310个和1260个,将大大缓解我市优质公办幼儿园的入园压力,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入园需求。 

  二、关于规范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议 

  1.规范私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我市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按照《三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修订)》(明教初〔2017〕378号)具体规定,以合同约定确定收费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的1.8倍内,具体限价为:一级民办园3402元/学期,二级民办园2916元/学期,三级民办园2349元/学期。非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2.鼓励民办园申请普惠性认定,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明教初〔2017〕378)号 文件精神,鼓励民办园通过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2020年,有26所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提升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幼儿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为弥补学前教育短板,我市城投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集团优势,积极兴办幼儿园,2019年利用原实幼场所举办一所办学条件较好的普惠性幼儿园,下一阶段,该公司将继续投资办园,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普惠的服务。   

  三、关于农村教师子女择优入园的建议 

  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永委办〔2016〕44号)文件规定,我市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名校长等对象的子女,可按高层次人才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入学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教师子女入学择校的优惠政策,且我市各行各业扎根乡镇的干部数量多,和教师一样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一起做贡献,也都各有各的困难,因此,目前我市教师子女只能实行统一的招生政策。下一步,我局也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对农村教师子女享受相关择优入园政策。 

 

  领导署名:刘金坚 

  联 系 人:杨娟 

  联系电话:0598-3613736 

 

 

                                                                     永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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