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33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07-13 11:45 来源: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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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农工党永安总支:

  贵单位提出的 “关于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剧本娱乐行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现状

  “剧本杀”新兴行业具有沉浸式体验、年轻化的特点,消费趋势,消费体验逐渐升级,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前期初步摸底全市共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一共4家,分别是永安市月见沉浸式游戏工作室、福建永安从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永安市深巷沉浸式游戏工作室和永安市第九街区游戏馆(密室逃脱)。这四家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均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其中永安市月见沉浸式游戏工作室剧本备案数量为134本,福建永安从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剧本备案数量为12本,永安市深巷沉浸式游戏工作室剧本备案数量为138本,永安市第九街区游戏馆(密室逃脱)剧本场景备案数为4本。截至目前,我市剧本备案率达100%。

  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规范文件

  1.《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2〕70号)

  2.《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的通知》市场函〔2022〕33号

  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行业监管情况

  根据五部委联合发文,我局的行业监管职责为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的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1.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认真贯彻文化和旅游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及三明市文旅局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统筹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覆盖开展、全时推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摸底排查工作落实落细。

  2.全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按照执法部门、属地审批与监管部门要求,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综合执法职权及属地监管责任。

  3.关于农工党永安总支提出的“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建议,我局在今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私人影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我局文化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全市剧本杀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检查工作组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督促密室剧本杀文化业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配备内容审核人员,实施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及安全生产隐患等内容和活动进行自查与管理,保障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同时,根据上级下发的首批涉嫌内容违规剧本作为检查重点,执法大队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查询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摸底检查,发现我市内容违规剧本数量为2本,执法人员通过约谈现场负责人的方式,督促场所积极整改。截至目前,相关场所已及时下架违规剧本。

  4.关于农工委提出的第三点建议“坚持正确导向,建立剧本把关制度。”我局市场科明确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实行告知性备案。明确剧本娱乐场所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坚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适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特点的监管模式,对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摒弃传统的准入管理,以告知性备案方式将场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清单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视野,监管重点从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创新并大幅简化优化备案程序,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采取不见面、无纸化、一站式网上备案,大幅压减备案时间和成本。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者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场所经营地址以及正在使用的剧本脚本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即可完成备案工作,只要提供故事梗概而不需要提交剧本脚本每页内容;新增剧本脚本或者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需要在使用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再次提交剧本脚本名称等清单基本信息进行备案。

  5.关于郑迎春委员提出的“加强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建议,我局始终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主体责任。重点突出场所剧本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守法经营、行业自律等五方面要求。坚持正确导向,引导企业使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鼓励场所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划出内容红线,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保护,《通知》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在日常巡查中,加大对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建立辖区监管与联合执法联动机制,要求经营单位应当在显著位置或活动前予以提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配备内容审核人员,实施相应的技术监管措施,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设置的场景、提供的服装和道具等内容和活动进行自查与管理,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内容和活动的合法性。并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在新业态中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维护群众文化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署领导:

  联 系 人:刘森伟

  联系电话: 138****0409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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