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2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林锋委员(民盟):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补贴归属问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文件,其中的附件5(2025年福建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农民家庭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如何确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取人,存在四道流程:村级逐户登记、村级逐户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审核,这样能够更好地杜绝提案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做好耕补政策的宣传,尽可能做到广而告之,并要求乡镇(街道)做好村级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利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群和村部公告栏做好领取人公示,尽可能做到应补者拿补贴。
二、村集体耕地以及未经土地确权耕地均未被纳入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农业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民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地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村集体耕地是否纳入补贴范围是由各县市确定,根据永安市实际情况,我市未将村集体耕地纳入补贴的主要原因是:无法明确跟踪村集体将补贴资金用于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地力。而未经土地确权耕地之所以未被纳入补贴,是因为省厅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补贴面积核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二轮承包耕地或国土三调耕地面积为基数。
三、补贴面积的确认方式。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是按照“村级逐户登记、村级逐户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测算、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对于每家每户的耕地补贴面积都会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市农业农村局还将联合财政局对上报的耕补信息进行抽查,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农户(主体)开展实地核查,在资金发放前,每个乡镇(街道)抽取2个行政村,每个村抽取10户,实地查看耕地面积等信息是否准确,尽可能用好用对每一分资金。对于提案中的建议,我局也会充分考虑,吸取建议,让永安市的种地农户能够足额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感谢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领导署名:黎录松
联系人:陈良旺
联系电话:3833072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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