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3112
坐落于永安市南坑路99号101室,房屋建筑面积85.3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7.112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8.258平方米)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永国用字(96)第008058号、永房证字第96-792号)所有权人为朱德寿(被继承人)、陈清月,朱德寿(被继承人)于1992年07月08日死亡。继承人陈清月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8-3618026
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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