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3号

日期:2024-02-29 15:45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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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国用(1992)第8168号 

林忠孝 

国有土地使用证 

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43号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西南翔路2199号),联系电话:0598-3618026。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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