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4023
坐落于永安市大洲后26号1幢2单元404室,房屋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3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22.1平方米)的102.40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永房权证字第1999127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永国用(99)字第020411号)、永安市含笑大道1196号10幢2单元901室,房屋建筑面积113.05平方米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8)永安市不动产权第0003532号)为罗义和、张长凤的夫妻共同财产。罗义和于2023年12月23日死亡。继承人张长凤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西南翔路2199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8-3618026
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